今年新麦收获期间,我省部分地区连遭高温阴雨,小麦出现萌动、胚裂、生芽等情况,不完善粒有所增多。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不完善粒超标小麦收购,不完善粒20%以内的等内小麦列入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农民因灾损失。
通知明确,合肥、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等6市受灾地区,凡符合国家标准且不完善粒在20%(含20%)的等内小麦,列入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并对不完善粒超过10%(不含10%)的最低收购价小麦,实行单独收购、单独存放、单独统计、单独核定入库成本,定向销售并单独定价。对不完善粒超过国家标准的,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即比规定标准每高1个百分点,扣量0.5%。
通知强调,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收购,多渠道消化,确保农民因灾损失降至最低。对少部分品质下降严重的小麦,要指定并组织具有一定规模、具备较高管理水平的酒精、饲料、养殖等企业定向收购。对超标小麦收购、加工和使用进行全程监管,密切关注超标小麦及其制品(包括副产品)的流向,坚决杜绝不符合安全指标的小麦流入口粮或饲料市场,确保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粮食部门、中储粮直属企业要密切配合,按照新的收购政策要求,积极指导委托收购企业继续抓好农户余麦收购工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分行要积极为参与不完善粒超标小麦收购、符合贷款条件的各类企业,提供收购资金支持。对已收购且不完善粒在20%以内(含20%)的等内小麦,中储粮安徽分公司要及时组织验收入库。(史力)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