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产品市场实施收费公示制 加快流通产业发展

2013年07月17日 08:46   来源:福州日报   
    记者16日从省经贸委获悉,日前省流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明确我省加快流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推进我省流通产业加快发展。

    根据方案,各级政府支持菜店、菜市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便利店、早餐店、家政服务点等居民生活必备的社区商业网点建设,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购买部分商业用房,或在土地招拍挂中一并提出应无偿提供给政府用于公共便民服务网点建设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社区菜市场和便利店,省级财政予以奖励。

    农产品市场要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度,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市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保本微利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的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摊位实名制管理的规定。另外,今年减半征收农副产品集贸市场电子计量器具检定收费。

    今年起至2015年底,我省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我省还将大力扶持流通企业总部发展,除国家另有前置行政许可规定外,连锁网点可凭总部证照直接申办网点营业执照;总部与连锁店属于总分机构的,按总分机构管理办法缴纳所得税。支持连锁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中心,发展统一配送。支持和保护中华老字号、福建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扶持龙头企业(市场)发展。落实家政服务业税费扶持政策。继续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省级财政对省级试点建设项目给予奖励。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流通中的作用,省级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新网工程”建设。

    另外,我省将重点培育福州、厦门、泉州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力争到2015年培育10个电子商务园区(基地)、10个龙头企业。

(责任编辑:秦静)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