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今后保障房四户一车位? 该不该配引发热议

2013年07月18日 08:30   来源:广州日报   赖伟行

《广州市保障性住房设计指引》昨举行专家评审

  不通地铁的地方不考虑建大型保障房小区

  所有住宅明厨明厕全装修可以“拎包入住”

  边界800米范围内要有公园或开放空间

  文/记者赖伟行

  昨日,市住房保障办举行《广州市保障性住房设计指引》(简称《指引》)专家评审会,除邀请专家学者、政协委员、政府职能部门代表参加外,还首次邀请保障房住户、物业公司共同参与修订、评审工作。

  交通更方便

  根据《指引》,今后保障房小区选址都将临近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离相邻的公交站点距离不大于500米;同时优先选择教育、医疗、社区管理、养老、文体、商业、金融等公建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进行规划建设;而保障性住区应保证区边界800米范围内具有一个以上居住区级公园或开放空间等公共场所,居住区配套公建更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环境更宜居

  记者了解到,《指引》结合岭南地域特点,规定“住宅宜设架空层”、“建筑单体以南北朝向为主,住宅所有厅、房都必须能自然通风、采光,明厨明厕;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

  根据保障家庭对基本生活空间和配套设施的需求,提供多种户型选择,努力在户型设计上做到“小而精”,在有限面积内通过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居住品质;对小区道路、建筑出入口、建筑水平及垂直交通、公共配套设施等全部实行无障碍设计,满足轮椅通行;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应实施全装修,实现土建和装修的一体化,达到“拎包入住”的效果,满足保障家庭基本居住需求。

  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已经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房,开发商也要按照《指引》进行配建。另外,今后如果地铁不能通达,将不再考虑集中建设大型的保障房小区。

  激辩

  保障房配车位合理吗

  《指引》规定,每100平方米的公租房要配建0.5个车位,以每套公租房50平方米计算,相当于平均4户就要配建一个车位,这一规定引发了与会人员激辩。

  反对:

  有车家庭住保障房不合适

  “公租房应该用来保障那些没有房又在市场上租不到房的市民,如果用来保障有车的家庭,是不合适的。”市政协常委曹志伟认为,即使有的家庭不是开着奔驰,而是开着经济型小车申请入住公租房,从其家庭所拥有资产的角度考虑,都是违规的。他反对能够买得起车的人入住公租房。不过,如果保障房小区真的要配建车位,就只能作为商业配套,车位出租给外界的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设资金的回收,更要对申请保障房的有车一族加大查处力度。

  赞成:

  有些困难家庭也有低档车

  市人大代表、广州市设计院副总建筑师张南宁则表示,保障房小区未来除了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之外,规划中还有部分是用于人才公寓,以吸引外地高素质人才落户广州,同时,也不能排除部分困难家庭为了生活,需要开QQ这样档次的车,配建一定数量的车位还是有必要的。此外,着眼长远,保障房将来还是会有一定车位需求。如其他城市就出台相关政策,允许脱贫家庭可通过先租后买的方式获得公租房产权,这类家庭日后也同样有停车需要,不能静态地看车位配置的问题。

  住在芳和花园的经济适用房住户苏先生是一位出租车司机,他就认为保障房小区确实应该设置车位。“我们一个月辛辛苦苦赚两三千元,其实司机现在都是中低收入群体。”

  市住房保障办:

  名下车超过资产上线会取消保障资格

  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实际上从前年开始,广州市的住房保障系统就已经与车管所实现联网,只要有保障对象家庭名下的车超过要求的资产上限,就可以在审查中查出,从而取消其保障资格。

  该办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保障房设车位,还可以用来出租给外来车辆来弥补保障房建设和日常维护资金。

  追问

  容积率比商品房还低?

  《指引》中规定,保障房建筑的容积率为2.0~4.0。曹志伟就表示,一般商品房容积率普遍超过3.5,近期广州推出的地块容积率更多达到4.0左右,为了符合科学集约使用土地的精神,必须按照比例相应增加公共配套设施,保障房应向高层建筑发展,容积率稍微提高。同时,应将首层空间架空出来,和小区绿化联动。他还提到可以建设连接栋与栋之间的二层平台,将之建成空中花园,增加活动空间。

  “保障房小区在考虑容积率的同时也要考虑人口密度。”张南宁则认为,保障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比商品房少得多,保障房一般人均只有10多平方米左右,如果保障房的容积率向商品房看齐,住户的舒适度就会下降,谈何宜居。

  保障房还分三六九等?

  《指引》提出,限价房要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包含三房和两房户型。出席会议的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就担心,这是否意味着广州准备重新推出限价房,“保障房的设计不能太过奢侈,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都应该停建。”

  市住房保障办就回应称,这只是根据国家目前已有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的指引,广州是否重新推出限价房,目前还在研究之中,未有定论。而目前所谓的限价房,都是重点项目的拆迁安置房,与过去向社会符合条件的人群公开发售的限价房并不相同。

  另外,《指引》还规定,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层高2.9米,公租房层高则为2.8米。与会人士普遍不赞成这种个人保障房品种“高人一等”的差别设置。居住在内的被保障人群虽然收入、缴纳的费用都不一样,但不能因此将他们分成“三六九等”,有人更建议保障房应统一层高在3米以内。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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