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他那拿货的人,货款全都没拿回来。”15日,拨打本报96369新闻热线的宁先生,诉说了他的经历。
宁先生是省城互助路一小商品批发市场里的商户。日前,他去经常拉货,并有代收货款业务的顺畅货运部取货款时发现,原先的货运部已经人去楼空。随后,宁先生又联系了几个与顺畅货运部有合作关系的商户后得知,这个货运部早在6月中旬的时候就已经不在了。
宁先生说,顺畅货运部每次都会帮他们代收货款,因为有时会存在货款不能及时拿到的情况,所以他都是一个月去取一次。这次他去也是为了收取上个月的货款,谁知去的时候发现,货运部已经不见了。
青海铝型材厂货运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不知道顺畅货运部是什么时候搬走的。
该负责人说,他们和货运部的租房合同都是一年一签,没有长期租房合同。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只需要商户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而他们也从来没有去工商局核查过营业执照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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