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上翻车被索数万元天价拯救费,像这样的事件今后在广州有望杜绝了。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关于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曳作业及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曳作业收费管理、车辆停放保管服务等都将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同时,车主(司机)也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拖曳服务企业。利用职权强行规定拖曳服务企业、垄断经营的行为都将被禁止。
拖车费分段计费
按照这一规定,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曳作业收费管理按照高速公路(含快速路)、普通公路(含城市道路、内环路、珠江隧道)两种情况区分。其中高速公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普通公路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拖车费的计算办法则引入了分段计费的概念。拖车里程以被拖车辆起点至停放点的距离计算。20公里以内(含20公里)的拖曳作业收费,按“20公里以内”费用标准计收;超过20公里的拖曳作业收费,加收“20公里以上”费用标准(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对装运公安部门规定为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交通事故、故障车辆加收10%。
另外,交通事故、故障车辆制动系和传动系自锁无法拖曳、需要由拖曳服务企业协助解除自锁的,车主(司机)应按车轴数量向拖曳服务企业缴交每车轴100元的解锁费(含传动轴和半轴)。
司机可自主选择拖曳企业
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曳作业收费单位为具有相应资质的拖曳服务企业。国家行政机关和执法单位一律不得收取拖曳费。
该通知还规定,交通事故、故障车辆的车主(司机)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拖曳服务企业。交通事故车辆因收集证据需要的、故障车辆影响交通安全或畅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拖曳服务企业将车辆拖曳至指定车场或不妨碍交通处;遇紧急情况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也可由交通事故、故障处理单位指定拖曳服务企业。除此以外,任何部门和单位均不得利用职权强行规定拖曳服务企业、垄断经营或强迫车主(司机)接受特定的拖曳服务企业。
拖曳车辆应要求到达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曳现场后,交通事故、故障车辆因其它原因不需要拖曳服务的,可相应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空驶费。若交通事故、故障车辆需要代驾的,代驾费用按空驶费标准收取。
起吊难度高吊车费最高可上浮50%
除拖车费外,吊车费在整个事故车辆处置事件中产生的费用也相当大。在以往,起吊故障车辆并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
该通知明确,拖车费、吊车费应分开计收。考虑到起吊大型车辆的作业难度和费用开支相对较大,其吊车费可在所列标准基础上,根据起吊作业的难易程度适当上浮,但最高不超过50%,具体由车主(司机)与拖曳服务企业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协议确定。
至于起吊在公路路面以外(车体超出路肩)的交通事故、故障车辆的吊车费,则由车主(司机)与拖曳服务企业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协议确定。
据记者了解,目前还有不少车辆存在超载的问题。该通知显示,拖曳和起吊超载车辆,除按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费用外,超载部分的收费由车主(司机)与拖曳服务企业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协议确定。
受车主(司机)委托,搬运、倒装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所载货物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车主(司机)与搬运、倒装、理货单位(人员)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协议确定。遇紧急情况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可由交通事故、故障处理单位指定人员进行搬运、倒装货物,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车主(司机)承担。
故障车辆需就近停放
明明附近就有一个停车场,服务公司却故意将车辆拖到非常远的停车场,以收取更高的拖车费。为避免这种情况该通知规定,交通事故、违法车辆拖曳到指定地点停放,执行统一的停放收费标准。故障车辆拖曳后的停放地,应按就近停放的原则,由车主(司机)与拖曳服务企业协商确定。通知还明确,经批准,具有服务资质的企业,应重新到市物价局申办《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收费。
通知还要求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曳作业收费办理点要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提高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和车主(司机)的监督。
据介绍,这一规定仅针对广州中心城区,番禺、花都区,增城、从化市物价局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参照制定交通事故、故障和违法车辆停放收费标准,还应对当地具有经营道路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曳服务资质的企业办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亮证收费。
◎天价交通拯救费案例
1、2011年2月,处置一起车祸,广州花都区新城汽车运输服务部竟然开出了6万元的天价吊车费用。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公众对“天价拖车费”的广泛质疑。经物价、交警、交通等部门协调后,费用减到了1万多元。
2、2012年8月,广州市民黄先生驾车在粤北大桥上行驶时,车子半路抛锚,报警后很快就来了一辆拖车。然而,粤北大桥到梅花村出站口短短的几公里路,却被要价1800元。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