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调物业收费要求“双过半”

2013年09月02日 09:22   来源:广州日报   张宇杰

物业服务收费调整要征得“双过半”业主同意。 记者张宇杰 摄(资料图片)

  市物价局局长梁凤鸣透露近期将出台细则规范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

  本报讯 (记者彭筱璐)小区内物业费说涨就涨一直是困扰众多业主的头痛事。日前,物价局局长梁凤鸣带队做客“阳光热线”节目,表示物价部门将会出台细则规范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制定,并表示对网友投诉的公交乱收费情况将严厉查处,最高将开出10万元的罚单。

  物业服务费细则有望出台

  据悉,近来业主向物价局投诉物业服务乱收费的案例越来越多。近日,东莞物价局局长梁凤鸣在做客“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中表示,目前物价部门正在开展专项调研,评估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调整的必要性,研究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指导价计费方式,解决物业服务乱收费问题。

  市物价局副局长陈慕齐分析,上半年关于物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收费两个方面。1至6月份共接到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投诉53件,主要反映部分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调整标准没征得50%业主同意等。

  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黄鹤全表示,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收费调整需要“双过半”,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简称“双过半”业主)同意,报物价局备案后执行。目前,绝大部分小区没成立业委会之前,按这个标准是有利的。有些企业执行不规范,甚至有弄虚作假,引致业主对物业收费调整不满。

  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黄鹤全透露,现在具体细则还在调研中,拟将研究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指导价计费方式;同时将尽快完善“双过半”的操作细则,使其更加规范透明和具有可操作性。细则将结合东莞情况制定。今后,物业服务费调整环节将包括调价预告、征求意见、财务公开、公示、部门监督等。

  上半年清费减负7.8亿元

  据了解,东莞今年开始实行网上受理房价备案,免去服务对象往返送材料的时间和费用;减少审批事项,管理服务子项由原来的65项压缩为46项,其中往返一次就能办成的事项有18项。

  同时,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物价部门上半年共减轻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约7.8亿元、减轻企业中介服务收费负担约5400万元。另外,还取消个人治安联防费、公办集体办幼儿园3项收费,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在减轻群众负担3.5 亿元的基础上,又取消了利用档案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

  公交乱收费将罚10万元 

  针对网友投诉的公交乱收费现象,物价部门表示,“凡是接到投诉,一定去查,查到违法行为一定重罚”。

  同时,梁凤鸣也坦言,“公交票价这个问题,我们也很纠结。”并表示,这个问题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公交没有公的性质,都是私人的运作,很难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状况。

  梁凤鸣建议,第一要加快公交体制的改革,让公交车具有公益事业的性质,二是加快IC卡的推广,“如果所有售票都由机器进行,就不会有加高收费的情况。”并表示,物价部门只要接到公交车乱收费的投诉一定去查,一旦查到违法行为就重罚。她说:“最近开出的罚单都是10万元的,是非常重的处罚。”但单靠罚款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治标还需治本,要从体制、机制等方面想办法。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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