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检验检疫局三年截获有害生物295批次

2013年07月19日 09:42   来源:SRC-1968   

  危害

  外来生物入境对西藏的生态有很大的危害,比如外来有害土壤可能破坏生态系统功能,改变水循环,破坏物种多样性,破坏遗传多样性等。

  申报

  携带动植物、动物产品等入境,要主动申报,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按检疫审批执行,否则会被处以5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7月18日,记者从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7月11日上午,该局驻贡嘎机场办事处工作人员从一位尼泊尔入境的旅客行李箱中,截获一只带有泥土的牛角。根据相关法律,土壤和骨制品都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的检疫物品,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销毁。

  X光机截获牛角

  依法进行销毁

  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疫处负责人介绍,当天上午,贡嘎机场办工作人员在检查旅客的行李时,通过X光机发现一名旅客的行李箱中有骨制品,打开一看是一只牛角。据该旅客介绍,牛角是他在尼泊尔旅游时在河边捡到的。“土壤和牛角都属于禁止携带入境检疫物品,尤其是来自疫区的土壤和动植物及其产品有可能携带病菌,一旦在我区传染就会造成很大的危害。”该负责人介绍,动物骨制品本属于禁止携带入境检疫物品,这只牛角又是在河边捡到的,没有经过清洗等加工处理,更不能确定其安全性,因此,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依法对牛角进行了销毁。据了解,这是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贡嘎机场办事处首次截获的禁止进境的牛角。

  据介绍,外来生物入境对生态有很大的危害。每个地区都有它独特的生态平衡和完整的生物链,一旦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将对该地区生态的平衡和生物链的完整造成很大影响。如果外来生物携带疫病,还可能入侵农田、牧场等,导致农作物产量锐减。此外,还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比如外来有害土壤可能破坏生态系统功能,改变水循环,破坏物种多样性,破坏遗传多样性等。

  截获的禁止入境物

  一般用焚烧方式销毁

  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在旅检、邮检、货检、运输工具查验工作中,该局共截获各类有害生物295批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54批次17个种类,杂草1批次1个种类。主要截获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包括水果类、蔬菜类、豆类等;主要截获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种类包括油脂、肉类、活鸡等。

  该负责人介绍,对于一般入境旅客的携带物,检验检疫人员采取了随到随检的方式,对于旅行团队旅客携带物的检疫查验,实行“人机互补”的方式。通过X光机进行检验,一旦发现可疑物品,要开箱查验。

  除了检查外,该局还积极对中外各旅行社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对出境旅客宣传在国外旅游时的安全须知以及入境时禁止携带的一些物品等。同时,公开告知我国禁止入境物名录,对于截获的禁止入境物,采取退回或者销毁处理。“销毁我们一般采用焚烧的方式,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确保该禁止入境物所携带的外来有害生物被销毁。”该负责人说。

  违规携带入境检疫物品

  最高可罚50000元

  2012年1月,由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正式发布。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其内容,印制宣传单在机场对出入境旅客发放,并为其讲解。

  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产品名录包含三个种类,动物及动物产品类;植物及植物产品类;其他检疫物类。据介绍,该局本次截获的带土壤的牛角属于禁止入境种类中的动物产品类,而在规定的其他检疫物类的名录中,该牛角上携带的土壤也包含在其中。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携带动植物、动物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入境,未主动申报或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或未按检疫审批执行的,最高可被检验检疫机关处以5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刘婷婷)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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