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广州市环保局了解到,该局开展河涌污染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以来,连续查获了三起严重环境违法案件,有效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
这三起违法案件分别是荔湾区广州丹奇日用化工厂有限公司偷排废水污染附近河涌;增城中新镇大田工业区的广州化工研究设计院中试生产基地废水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广州市冠昌润滑油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据广州市环保局透露,执法人员在荔湾区广州丹奇日用化工厂有限公司旁一个雨水收集井中发现一条塑料暗管正往外排放乳白色废水,监测人员对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厂直排的生产废水COD(化学需氧量)浓度达1350毫克/升,超标12.5倍。
广州环保局已责令该工厂拆除暗管,建议顶格罚款10万元人民币,并将依法追缴排污费。
广州市环保局与增城市环保局在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中新镇大田工业区的广州化工研究设计院中试生产基地废水治理设施已长期没有运行,其污水治理设施底部有一条软管联通到河中,经试水验证,证实了该段管路可用于偷排废水,最终责令其拆除非法定排污口,并处以罚款10万元人民币。
而位于广州黄埔的冠昌润滑油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行为包括生产废水、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企业存在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擅自转移,无相关报备手续等。
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试生产,此案件移送黄埔区环保局,并要求对该公司的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分别从严从速顶格处罚。
所谓“顶格罚款”是指行政机关适用法定罚款幅度上限作出行政处罚,是一种较重的行政处罚措施,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影响较大。
广州市环保局表示,该局将继续开展全市河涌污染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同时,也希望有更多的企业能遵纪守法,共同保障广州市环境质量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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