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人代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张雅玉提交书面意见呼吁完善群租治理。日前,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答复:今后将明确“大房东”、“二房东”的责任,违规转租且拒不整改的“二房东”,其不良信用将记入上海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同时鼓励各区县探索“代理经租”模式等,解决中低端住房需求。
“群租问题年年有人说,各方也一直在想办法,但成效不大。”张雅玉说,群租是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涉及人口流动服务管理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完善、低租金居住用房供应不足、管理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建议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出租房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市房管局回应,2007到2009年,上海连续3年将整治群租纳入平安建设实事项目,3年共整治群租11000多户,基本消除了700多个住宅小区的群租安全隐患,“对群租进行综合治理仍将是今后较长时期社会面管控的主要问题。”今年一季度,市房管局开展了群租综合治理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政策设想,包括合理控制上海人口规模,为群租治理提供法律支撑等。
房管局表示,要落实“大房东”、“二房东”的责任,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对违规转租且拒不整改的“二房东”,依据相关规定,按照上限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其违规行为,作为不良信用记入本市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建立“黑名单”,通报工商、税务,通过行业协会通报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黑名单”中涉及的人员代理房屋租赁业务。
回复还表示要探索“代理经租”模式,“各区县要继续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供应力度,解决引进人才、青年职工、来沪务工人员阶段性住房困难。希望各区县因地制宜,通过不断探索代理经租模式、配套建设集体宿舍、蓝领公寓等举措,解决更多来沪务工人员的中低端住房需求。”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