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烟徐州项目违建生产线缘何一路绿灯?
吸烟有害健康,国家产业政策亦明令禁止投资卷烟加工项目。
然而,近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江苏省采访时发现,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以“技改”为幌子,占地1080亩,年生产能力100万箱苏烟的“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卷烟厂‘十二五’易地技改暨‘苏烟’品牌专线项目”(下称:苏烟扩能项目)正大张旗鼓地建设中。
项目开建一路绿灯
在位于徐州市新城区华山路西侧、黄海路南侧的苏烟扩能施工现场,记者看到,被院墙囚禁的土地里吊塔旋转起起落落,楼房拔地而起;有的工棚刚搭建,在做施工筹备。
据“徐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介绍,徐州卷烟厂苏烟扩能项目占地1080亩,一期建筑面积24.65万平方米,2014年底项目竣工投产后,企业生产能力将达到年产卷烟100万箱以上。徐州卷烟厂2008年产销量突破10万大箱,2009年产销11万箱,2010年苏烟品牌产量突破20万箱, 2011苏烟产量达到43万箱,同比增长111.59%。
而国家发改委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则均将卷烟生产线列入了限制类目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7月16日上午,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徐州卷烟厂党委书记宣晓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徐州卷烟厂苏烟扩能项目是徐州市“十二五”技术改造重大项目,立项审批、备案、规划、土地、建设、环评等各项手续完备,刚开工建设,行政许可批文都在徐州卷烟厂。目前徐州卷烟厂年生产能力67万箱。苏烟扩能项目建成后,徐州卷烟厂的生产规模将达到200万箱/年。
接着,记者驱车前往徐州卷烟厂,厂技改办工程项目处杨主任、曹主任向记者出示了有关建设手续。其中,2010年12月3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烟计(2010)423号对苏烟扩能项目进行立项批复;徐州市发改委行政许可服务备案(2010)138号文,通过了苏烟扩能项目的备案,项目总投资24.9亿元;徐州市规划局分别于2012年1月4日和2012年8月1日为苏烟扩能项目颁发了两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期用地总面积538.8亩,二期总用地360801平方米(折合541亩)。
2013年1月21日,徐州市规划局对苏烟扩能项目的品牌专用线联合工房、动力中心、生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线颁发了《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178304平方米;
2013年4月26日,徐州市规划局对苏烟扩能项目二期工程颁发了《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62454平方米;
徐州市政府为苏烟扩能项目颁发了两本《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面积分别为309897平方米、359010平方米;
2011年9月8日,徐州市环保局通过了苏烟扩能项目环评;
2013年4月26日,经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新城区审批,对苏烟扩能联合工房桩基工程颁发了《施工许可证》;
2013年4月26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新城区对苏烟扩能项目生产管理中心与后勤服务楼动力中心、成品醇化库、香糖料制备工房、成品输送连廊、片烟周转库桩基工程颁发了《施工许可证》;
2013年5月9日,经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新城区审批,对苏烟扩能生产管理中心与后勤服务楼工程颁发了《施工许可证》。
国土部门称“未有违规供地”
随后,《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徐州市发改委周伶俐处长:“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建设项目能否通过项目备案?”周伶俐处长明确答复:“不能通过项目备案。”
那么,苏烟扩能项目缘何能通过徐州市发改委备案的呢?
周伶俐处长先是“不相信”苏烟扩能项目通过了徐州市发改委的备案。当记者提供文号,查出徐州市发改委确已为苏烟扩能项目备案了时,周伶俐处长则表示:“不清楚怎么会这样。”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均将卷烟生产线列入其中,凡列入“禁止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违反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此,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向记者书面回复表示,2011年10月10日,徐州卷烟厂竞得538.52亩工业、仓储土地土地使用权;2012年5月15日,徐州卷烟厂竞得541.2亩工业、仓储土地使用权。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中,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卷烟加工项目(改造项目除外),由于苏烟扩能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中未被禁止,《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才将其列入,该项目的立项批复、备案书以及挂牌时点均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实施日之前,未有违规供地现象。
对于环评,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行政审批条件规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律不受理和审批。
对此,徐州市环保局孙副局长表示,市发改委对项目通过了备案,市环保局就可以通过环评。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在其政府网站或者采用其他便利公众知悉的方式,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的有关信息。
记者用“百度[微博]”、“搜狗”、“搜搜”等搜索有关苏烟扩能环评的信息,均无果。
徐州市环保局表示,在徐州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告了。记者要求现场查看,折腾了一个多小时也没能在徐州市环保局网站上找到苏烟扩能环评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遗憾的是,记者在徐州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等政务窗口,均拒绝提供苏烟扩能项目行政许可信息。
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