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二手房买卖合同打印收费问题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昨日,我市发改委首次介入,表示任何政府部门在履职时都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昨日记者来到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正在打印房产合同的蔡先生表示,他住得比较远,来去不便,两天的审核时间要是能取消,就更便民了。
目前,就打印房产合同是否应该收费这一问题,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办理交易手续过程中,除收取交易手续费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其它费用。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按规定提供交易场所、市场信息、核实产权、代办产权过户以及其他与住房交易有关的服务。但其中的“有关服务”并未包括为市民提供打印服务。
对此,律师金焰告诉记者,《通知》中的“有关服务”属于法律中的“兜底条款”。“兜底条款主要是为了防止法律的不周严性,将所有其他条款没有包括的或者难以包括的或者目前预测不到的,都包括在这个条款中,‘有关服务’理应包含了提供免费合同打印服务。但兜底条款的局限性在于,没有明确的文字说明‘有关服务’的具体内容,因此很容易被人利用推卸责任。”
记者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如买卖当事人未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中介服务而自行交易的,可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登记部门的签约服务点办理交易手续,在办理过户时,可当场免费打印二手房买卖合同。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广州中介可通过广州市房管局网站直接马上打印合同。(记者朱晓蕾实习生陈骥旻)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