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免税界定标准落地还需时日

2013年07月26日 16:59   来源:齐鲁晚报   齐金钊

  国务院决定,从8月1日起,将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25日,记者从烟台市税务部门了解到,减税政策将进一步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但是由于免税细则尚未落地,如何界定小微企业的免税标准,成为当前免税政策实施的焦点。小微企业要想知道自己是否属于免税范围,还要再等等。

  苏文是一名自主创业的青年。去年大学毕业后,苏文和同学在莱山区注册成立了影人影视策划有限公司,随着公司业务步入正轨,苏文的公司也开始准备向税务部门缴纳营业税。“现在一个月的营业额在1万元以上,如果缴营业税的话,一个月需要纳税500多元。”苏文说,如果他们公司能享受免税政策的话,一年下来公司就能省下六七千元,这对刚刚创业的他们来说,将是一笔不小的资金。

  记者咨询烟台市国税局了解到,由于当前免税政策细则尚未落地,对于如何界定免税微小企业,税务部门尚无法做出回应。“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这个标准是按照全年的营业额平均下来计算,还是按照单月的营业额来计算,现在都不明确,因此还不知道烟台到底有多少能享受到免费政策的小微企业。”烟台市地税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小微企业免税的政策刚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还没有制定,要想真正知道是否符合免税条件,需等到实施细则出台后,由地税、国税部门共同认定。

  “月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的企业,多属于刚刚起步阶段,以服务业为主,此政策出台有利于鼓励自主创业,对小微企业发展有很大的扶助作用。”烟台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宋健介绍,在全市企业中,小微企业占到九成以上,在解决就业、促进经济繁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免税政策出台有利于小微企业的繁荣发展。

  本报7月25日讯(记者 齐金钊)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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