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袁景智摄
7月23日,《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审议,标志着陕西为大气立法、用法律法规的严格标准约束政府企业、倒逼产业转型已正式迈入立法程序。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陕西不避问责,不讳问题,采取了多项约束机制和考核措施,着力为民生、为经济、为未来—— 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的出台,在朗朗夏日为百姓带来了冬季少遭雾霾的希望。
6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其中“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等内容,受到了广泛关注。
“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确保防治工作早见成效,促进改善民生”。中央政府掷地有声地表态后,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用猛药”、“出重拳”、“用重典”,科学施策,用心落实“国十条”。
环保打分,成为年度考核重头戏
2013年,陕西省考核办下发给每个地市政府一份简明扼要的环保考核指标表。共5到7分的考评分,空气质量占到3分。
其中,为西安市提出的明确要求是: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和降尘强度分别低于107.7微克/立方米(0.5分)、38微克/立方米(0.5分)、38.8微克/立方米(0.5分)、18.5吨/平方公里·月(0.5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不少于105天(1分)。其余各地市标准略微宽松,但每项指标也都有明确的达标数值。
在陕西省各市区的目标责任考核中,总分100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业务指标占85分。而环保的分值,也一直在提高。
省环保厅考核办工作人员介绍:“环保现在已经属于政府考核五个‘一票否决’之一。目前,陕西省的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了联网监测,各地市的大气污染数据完全公开。一般来说,各地市考核,其余业务分值差别不大,而环保的5到7分则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表中所列的指标,哪项完成不了,在年终考评中就被扣分,甚至可能被评为‘差’。如果防治大气污染做得好,得到了环保分,年终考评中‘优秀’的几率会很大,对地市还有相应的奖金。”
“在我国的经济运行中,政府是最大的领导者、组织者。将大气质量的问责、责任压在地方政府身上,无疑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西安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康志祥评价,“考核指标对政府的行为具有指挥棒的作用。立足现有发展水平,在各地区针对污染程度、环境因素,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完善问责制度与奖惩制度。这种层层负责、自上而下的体系,为系统、长期治理大气污染提供了条件。”
让人民呼吸新鲜空气,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为有效提升空气质量,陕西省制定了《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2013年)》,提出采取34项工作措施,使大气环境治理的工作责任更加明确。同时出台《陕西省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明确重污染日污染等级及采取的相应对策,以确保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保护百姓的身体健康。
从2013年开始,陕西省开始实行最严格的空气环境质量考核制度。省委、省政府给各设区市下达了2013年度空气环境质量浓度考核指标,在保留原有二级天数和总量减排考核指标的同时,新增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降尘强度四项考核指标。
“如今,地方政府要对空气负总责,不是权力无边,而是责任无限:管天,天要变蓝;管地,地要变绿;管空气,空气要变干净。”这是百姓对政府的殷切期许。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