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一村官贱卖数亿元集体资产被判12年9个月

2013年07月26日 07:44   来源:南方日报   

  鹤山中东西村干部低价变卖价值数亿元集体资产村委会原主任冯维被判12年9个月

  因涉嫌贱卖数亿元集体资产,2011年11月被“双规”、12月被批捕的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中东西村委会原主任冯维根,近日被台山法院以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9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记者昨日从台山法院获悉,其他涉案的原村委会成员被以同样罪名判处6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1年10月,中东西村村民反映,村委会主任冯维根存在滥用职权干涉工程发包,指定基建工程给其持有股份的企业承建,违规不合理出租渔塘、厂房和商铺及延长土地承包等问题。村民到鹤山市委市政府集体上访要求彻查村干部贱卖商铺事件,后发展至“抬棺上访”。

  鹤山市委市政府随后欧成立专案组,11月23日“双规”冯维根。该案后由江门市中级法院指定台山市法院管辖审理,2012年10月,台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审理期间,中东西村原治保主任冯某今年5月27日在看守所死亡。2007年至2008年期间,冯维密谋伙同时任村委会其他成员,将价值数亿的350多个集体商铺,以6000多万低价卖给其亲戚冯佳强、冯广安等人。冯维根等人为逃避责任,于2010年11月补办了一份《关于要求处置村房产物业的请示》。

  冯维根等人被捕后,中东西村村民2012年1月将部分购买商铺的业主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所购房产。2012年6月4日,鹤山市法院对中东西村2170名村民诉被告中东西村委会、36处房产的业主、张荣耀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宣判,以未经村民会议程序为由,认定涉案房屋置换协议和买卖合同无效,判决36名业主将商铺返还,中东西村委会返还购房款给业主。被告业主不服提起上诉,江门中院终审维持该一审判决。但这些业主认为所购房产并非低价所购,其后不断向有关部门申诉,要求再审该案,并指侵占中东西村资产的另有主使。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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