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收回闲置土地面积相当于三个“老越秀区”

2013年07月27日 09:48   来源:广州日报   赖伟行 穗房宣

  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和市法制办起草了《关于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并公开征求民意。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就此召开新闻通气会,该局在会上透露,《意见》首次明确,今后由于企业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经批准延期开发涉及土地增值的,应补交增值地价。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自从1998年起至今,广州累计收回的闲置土地已经达到27多平方公里,相当于三个“老越秀区”的大小,同时《意见》也规定开发商在公开出让获得地块后,不得调整容积率。

  市国土局透露,用地空间不足、用地供需矛盾是广州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长期面临的问题。2012年底,广州可开发利用的平地资源只剩下不到600平方公里,按照现在每年近40平方公里的新增耗地速度,再过15年左右广州将无地可用。为了拓展广州发展用地空间,相关部门近年积极争取,创新政策缓解“地荒”。

  鼓励建设农民集中公寓

  《意见》还明确了农村宅基地的供应标准,规定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农村村民可以户为单位申请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建设非公寓式住宅,有条件的村推广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

  市国土局表示,对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将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其余的继续执行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并引导和鼓励建设农民集中公寓。

  另一方面,广州将探索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有条件的村,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向申请建房农民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宅基地使用费主要用于本村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广州找地新招

  招数一:

  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流转

  吸引高端项目入村下乡

  据市国土局透露,广州农村建设用地总量约600平方公里,占全市建设用地总量的40%,但产出率只有国有建设用地的1/10。主要原因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按照目前的政策无法上市交易流通。广州经过上级批准,获得了集体土地可以上市流转的政策,使原来不能流通的“死资产”,现在变为“活资产”,吸引高端项目入村、资本下乡。

  招数二:

  生态用地“只征不转”

  复制“万亩果园”模式

  广州市委市政府一直想将万亩果园保护起来,不搞开发建设,发展生态旅游。按照当时的政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必须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即必须“又征又转”。这将影响广州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广州通过统筹城乡土地创新方案给予万亩果园以“只征不转”的特殊政策,获得国务院的特批。基于“万亩果园”的成功示范,广州正计划制定城市生态用地差别化管理实施细则。拟将市域内大面积连片的园地、山林、水面等具有生态功能的非建设用地,按原地类进行管理。

  招数三:

  试点低丘缓坡土地开发

  项目上山上坡带动发展

  广州属多山丘陵地区,呈现“五山一水四分田”的特征。广州准备通过统筹城乡土地创新方案赋予广州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政策,向荒山荒地要空间。低丘缓坡政策有两方面利好:一是减少项目开发建设对平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的消耗,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二是通过“项目上山上坡”,带动北部山区的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 通讯员穗房宣)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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