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个县(市、区)获2012年度县域经济发展先进称号
7月18日,山西省政府印发《关于2012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公布2012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对25个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这是我省首次按照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对县域经济发展进行考评,是转型发展、不唯GDP的创新举措。
据了解,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范围为全省96个县(市)和23个市辖区。96个县(市)按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发展取向、发展基础等分为三类:A类县(市)22个,为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煤炭大县(市);B类县(市)38个,为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无煤县 (市)或煤炭产量较小的县(市);C类县36个,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范围内的县。县域分类每三年调整一次。
县域经济发展考评指标体系分为经济发展、经济结构、民生改善和资源环境四大类。96个县(市)考核评价指标为34项,A、B、C类县(市)采用同一套指标体系,其中C类县按扶贫攻坚的要求权重分配与A、B类有所不同,23个市辖区考核评价指标为32项。
省政府每年发布一次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结果。对22个A类县(市)综合考核评价前5名,38个B类县 (市)综合考核评价前8名,36个C类县综合考核评价前7名,23个市辖区综合考核评价前5名,以及县域四个类别中名次进位最快的各1个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
对出现下列情形的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表彰资格: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发生1起重大以上 (含重大)责任事故的,或其他行业领域发生1起一次死亡6人以上 (含6人)责任事故的;未完成上级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不达全省平均水平的;其他方面按规定须一票否决的事项。一票否决意见由相关责任部门提出,报省政府统一审定。
根据考核评价表彰奖励办法,孝义市、柳林县、长治县等被评为22个A类县(市)的前5名,清徐县、太谷县、汾阳市等被评为38个B类县(市)的前8名,保德县、河曲县、和顺县等被评为36个C类县的前7名,太原市小店区、太原市杏花岭区、长治市城区等被评为23个市辖区的前5名。这25个县 (市、区)被授予“2012年度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称号。
据了解,该办法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完善,以提高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切实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全省县域经济在转型跨越中形成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新局面。(记者 张婷)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