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推出“交通小事故快处”新政,这一做法避免了小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方便了人们出行。然而,不少交通小事故的当事人却有微词——
“快处”的便与不便
“今后,凡在福州市中心城区道路上发生的轻微机动车交通事故,再也不用在原地苦候交警和保险公司前来勘察,只要拍照后即可快速撤离,然后到‘快处中心’集中定责、快赔。”这是福州市公安局和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新近大力推行的新政。
据福州市交巡警支队介绍,福州市唯一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简称“快处中心”)设在仓山区盖山投资区高旺路6号,既有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派驻的民警,也有保险公司派驻的保险定损、理赔人员。
事故的处理分三种情形:假如事故各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异议,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填写《自行协商记录单》;假如已达成赔偿协议但无《自行协商记录单》,可以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情形、损害赔偿责任等内容,由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并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共同前往“快处中心”办理定损、理赔;如果协商未达成赔偿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共同前往“快处中心”,由驻中心民警适用简易程序或按照快速处理办法办理。
“小事故占全市每年交通事故总数的80%,一旦赖在路上,往往会导致一条街甚至一个路口的交通停滞。我们希望通过小事故快撤、快处、快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福州市公安局道出新政的初衷。
截至目前,“快处”新政实施一个月,具体情况如何?
有人鼓掌有人吐槽
对于“快处”新政对解决道路拥堵的效力,多数人表示赞同和期许。
福州三中杨老师说:“过去,等着保险公司现场定损一般要一两个小时,即便事故车撤离到路边,加上保险公司的勘查车,还是会给交通带来压力。现在一撤就撤个干净,的确缓解了小事故赖路的问题。”
但也有不少人认为新政不够“人性化”。媒体人温先生质疑:“保险公司不出险、交警不出警,老百姓为此要顶着烈日来回跑,多花时间成本、精力成本,加上油耗等经济成本,这到底是便民还是懒政?”
近日,福州市白马路口,7时50分许,一部悦达起亚和一部卡罗拉发生小刮擦。因为都急着上班,两名车主用手机拍了照,确定责任后把车移到一边,然后给各自的保险公司打电话。而保险公司回复:“48小时内,你们自己到‘快处中心’处理。”
悦达车主王先生皱起了眉头:“本来可在现场等着,现在要跑到偏远的盖山去。”卡罗拉车主也急了:“今天事情很忙,我也挤不出时间啊!”
两人掰扯了半天,终于决定当天下午两点在“快处中心”集中。下午3点,王先生在“快处中心”办完事。他感到很无奈:“定损不过10分钟时间,修车费100元,可是路上去掉2个多小时,油费花了五六十元,上班还迟到了,真是不快反慢啊!”
郑先生的车子前不久在福大门口和另一部车追尾,拍照取证的时候,麻烦来了。“我没带相机,就用手机拍了几张,赶到快处中心,他们说要从被追尾车前面拍一张全景,从追尾车后面拍一张全景,再拍一张相撞部位的,最后还要有撞落在地面的散落物的特写,我哪有那么专业啊?”郑先生吐槽,“我的手机相素低,拍得模糊,差点都没办法定损了,还好对方拍的勉强过关。”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