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四条:“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的规定和往年放假惯例,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中国拉萨雪顿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3年中国拉萨雪顿节放假7天,即8月6日(星期二)至8月12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其中,将8月3日(星期六)、8月4日(星期日)公休调至雪顿节假期,8月3日(星期六)、8月4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29日
(责任编辑: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