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城市机构养老设施情况对比表
数据来源:各城市统计年鉴、六普、老龄事业十二五,2010年、2011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北京市2010年、2011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报告、无锡市年度人口发展报告。
深圳新闻网7月20日讯(记者 王丹丹)近日,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预测, 2015年深圳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约49万人,老龄化率约为4.45%,2020年深圳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约76万人,老龄化率约为6.9%。
《规划》统计,截止2011年底,深圳市千名常住老人床位数仅约为10床。按照“9073”规划目标,按六普时点30.58万常住老人计算,床位缺口5238张。但2006年至2010年深圳市机构养老设施床位数的增加量仅为176.2床/年,远低于其他城市和全国平均水平,且均为民办设施增长量。
据透露,深圳养老设施建设规模和推进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截止2011年底,深圳市共有养老机构28处,总床位3936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处,床位165张;星光老年之家884处,社区老年学校112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188个。目前罗湖、南山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在建中。
28处养老机构仅13处能查合同产权信息 用地缺乏保障
《规划》指出,深圳养老机构床位分布与老龄人口分布不匹配,开发建设较早的地区率先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设施需求逐年上升,罗湖、福田和南山三区老年人口占全市老年人口总量约50.5%,但机构养老床位总量仅占全市总量的22.3%。
全市现状28处养老机构中,仅13处能查询合同产权信息;规划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的仅18处;石岩敬老院已变更用途,平湖敬老院和坪山敬老院2家街道敬老院为临时租用厂房使用。
深圳市养老机构每床用地面积达76平方米,床均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远高于《深标》(2004)标准。但各机构之间差异较大,由于建设标准不统一,土地利用效率不高。
深圳市现状的养老设施均未进行功能定位,基本为供养型养老机构,其收养的老人包括基本生活能自理——长期卧床不起、需要“临终关怀”的老人,缺少专业的护理机构。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