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遛狗乱象多 各界吁尽快对养犬立法管理

2013年08月02日 08:46   来源:福州日报   任思言 陈敏灵

公园开放式入口让遛狗者方便入内

  福州日报近日连续报道榕城市区养犬乱象,不少福州市民致电福州日报党报热线83751111表达自己的看法,近日,记者采访了多个相关部门,发现目前榕城犬只管理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社会各界呼吁尽快对养犬管理立法。

  犬只管理无法可依

  2001年,福州市曾出台《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对城区犬只饲养及经营活动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因为和上位法抵触,这个《办法》已失去法律效力,目前福州市没有确定的法律、法规规范养犬行为。”市动物防疫部门的一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虽然随后福州市颁布实施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序养犬专项整治的通告》,但《通知》是针对某个时段的专项整治,“效力很有限”。

  发证工作没有展开

  许多市民认为做好源头管理是关键。根据2001年出台的《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养犬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有《犬类免疫证》《养犬许可证》和犬牌(即“两证一牌”),未经公安部门批准和畜牧兽医部门检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限养区内饲养犬类。由于《办法》已失效,所以目前没有开展发证发牌工作。

  “我们平常处理的警情主要是犬吠扰民,一些市民投诉小区乱养狗,我们只能以教育劝导为主。”一位2003年参加工作的民警告诉记者,他从没见过“养犬许可证”,“没有证,更不要说发放了”。

  据了解,目前福州市公安部门主要是根据2009年的《通告》进行犬只管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分工,市容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捕捉和处置无主、弃养的犬只及收容流浪犬,公安部门的职责是“负责查处因养犬行为引起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查处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记者1日走访了台江区多个基层派出所,得知“养犬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早已停止。

  很多人不愿办“犬类免疫证”

  据市农业局畜牧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年来,福州市的“犬类免疫证”发放工作已下放给经市农业局授权的宠物医院,目前城区共有20多家宠物医院可发放此证,但办证“并非强制要求”。

  市动物园宠物医院是经授权的一家宠物医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每天约有3人来办理“犬类免疫证”,“来办证一般都是要卖掉狗狗,或者是狗狗要航空托运,几乎没有人是因为要养狗来办证的”。

  社会人士呼吁尽快立法

  2010年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彭超等10位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出台《福建省文明养犬条例》的议案。据了解,该条例拟列入2008年~2012年五年立法规划,但最终没有实现。

  彭超告诉记者,目前我省只有厦门在2007年出台了养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我们提议案前做过调查,大多数市民都受到过狗的困扰,大部分狗主人对规范化管理犬只是拥护的。”彭超告诉记者,要对犬只管理进行规范,一定要有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配合。

  据了解,福州市人大已将养犬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规划,不少人大代表表示争取在明年的市“两会”上实现养犬管理立法。

(责任编辑:邓一)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