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餐厨垃圾拟立法管理 餐饮店或将缴"泔水费"

2013年08月02日 08:45   来源:当代生活报   卢盈 实习生林静芸

  南宁市举行《南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立法论证会

  餐饮店不能卖泔水,还要缴纳“泔水费”

  《办法》起草方认为,一是保障消费者健康,二来也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有代表认为,餐饮店可能难以接受,成本也可能最终转嫁给消费者

核心提示

  目前,南宁市区约有餐饮企业网店和个体经营户1.35万多个。初步估计,每天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即餐厨垃圾近223吨。

  这些餐厨垃圾该如何管理?如何从源头上杜绝餐厨垃圾被提炼成“地沟油”包装上市销售?……8月1日,南宁市法制办召开《南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论证会,请来10余名来自相关行业的代表为《办法》把脉。

  禁止

  剩饭菜不能直接喂猪

  《办法》:禁止将餐厨垃圾裸露堆放或任意倾倒、抛洒、堆放餐厨垃圾;提炼餐厨垃圾用作饲料原料;使用废弃食用油脂、未经高温处理的废弃食物残余喂养畜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声音:记者了解到,目前,用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特别是喂猪已成为饲养户一种传统习惯。但是,餐厨垃圾不经特殊消毒处理即被猪食用,有害物质将蓄积在猪的脂肪、肌肉里,人食用了这样的猪肉,对身体会产生危害。所以《办法》提出对于禁止提炼餐厨垃圾用作饲料原料,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办法》正式施行以后,购买餐饮单位的剩菜剩饭,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泔水”直接作为饲料的行为就要被禁止了。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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