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联手"查车辆违章 违法违章信息将实现共享

2013年08月05日 13:31   来源:新闻晚报   王建慧

  据《新闻晚报》报道,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和上海市运输管理处与江苏、浙江17家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签署《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有效查处非本地籍车辆在本地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权威,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管理一体化建设。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长三角第九届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理论研讨会上获得的信息。

  长三角地区19家交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作协议,将从多方面加强相互合作,推进长三角地区运输管理一体化,各单位在达成普遍共识基础上,共同建立区域交通执法合作机制,提升长三角地区城市间执法合力,促进道路运输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加强组织协调。成立长三角地区运政执法合作协调小组,由沪苏浙牵头城市任组长单位,其他城市为组员单位,并各自明确联络员负责执法合作的沟通协调。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已明确案件审理部负责人为该协调小组的联络员,加入专属联络网络,积极参与各方沟通协调。

  ■强化联动执法。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本地区运输市场实际情况,以及通过对投诉举报案件联动处理、开展专项稽查活动、重大案件联动布控等形式适时开展各毗邻地区运政联动执法行动。

  ■加强案件催办。各成员单位对请求催告逾期未处理案件予以积极配合和大力协办,并积极提供各成员单位需了解非所辖区域内经营者的相关信息。

  ■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行业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行业许可信息、证照办理信息、违法经营信息、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动态监管信息等行业管理信息互通、共享。

  ■纳入诚信考核。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本地交通行业诚信体系考核工作,收集经营者在其他成员单位辖区内的违法违章信息,并纳入本地区诚信考核系统,有效遏制本籍车辆异地违法行为发生。

  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与苏浙两省17家地市级运管单位签订的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合作协议》,标志着长三角地区联动执法和案件协查机制,已由省市级层面推向地市级层面,更加有利于发挥长三角毗邻地区交通执法部门开展针对性地合作与协查,大大提高执法联动和案件协查的效率。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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