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启动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

2013年08月06日 10:39   来源:福州晚报   张笑雪

  护理员必须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连续被病人投诉3次以上将被开除……昨日下午,省卫生厅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启动会在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举行。

  昨日下午,记者在该院护理员服务站看到,墙壁上悬挂的《护理费价目表》显示,一级护理每天130元~140元、二级护理每天120元~130元。服务站管理人员叶兰表示,服务站共有93名护理员,其中男性47人、女性46人;在岗的有66人,另有20多名护工被患者请到家中护理或因其他原因请假。“到我们这里做护理员,必须有2年以上的医院护理员工作经验。”叶兰说,除了工作经验的要求,医院还对护理员的文化程度和年龄等有所要求,如男性应在50岁以下、女性应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有身份证和暂住证等。护理员上岗前要接受培训,入院后还要定期接受业务培训。

  护理员私自提价要挟患者怎么办?护理服务“短斤少两”怎么办?对此,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机制和退出机制。叶兰称,她每周至少3次到病区抽查护理员的行为规范,如是否遵守护工职责、是否乱收费等,并听取病人及家属的反馈。医院严禁护理员私自为病人介绍其他护工,一旦发现将停职15天,并记违纪1次。如果护理员连续被病人或病区护士长投诉3次以上,或违纪3次,将被开除。

  据了解,省立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省老年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大附一医院、福建省人民医院、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等13家医院,将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明年底前,医院护理员管理机制将在全省全面推广。(张笑雪)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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