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私车额度拍卖方案 明确“警示价”启动机制

2013年08月07日 02:47   来源:东方网   胡玉荣

  沪私车额度拍卖完善方案昨日出台,并将于本月起实施,针对市民关心的新旧方案的不同点,记者昨日采访了市机动车额度管理办公室。

  拍卖启用新光盘程序

  记者:已办理拍卖登记手续的用户如何下载新的光盘程序?

  市机动车额度管理办委托科研院校同步开展优化改进机动车额度拍卖程序及相关配套措施研究,并进一步完善本市机动车额度拍卖方案,目前各项准备全部就绪,将于8月份机动车额度拍卖时正式实施。

  因8月份拍卖时将启用新的光盘程序,特请8月7日前已办理拍卖登记手续的用户登入上海国拍劲标网(http://www.alltobid.com)下载新的光盘程序,或在本月办理拍卖登记阶段去各网点免费领取新的光盘程序。

  新旧方案有三大变化

  记者:机动车额度拍卖完善方案具体存在哪些方面变化?

  答:主要有三方面变化:一、缩短拍卖首次出价时间。拍卖首次出价时间从原来的10:00—11:00调整为10:30—11:00,缩短半小时,减少了竞买人首次出价阶段等候时间。第二阶段价格修改的时间仍为11:00—11:30。

  二、明确“警示价”启动机制。从4月起试行增设的首次出价阶段“警示价”措施,不仅较好地消化了前一段时间拍卖价格非理性上涨因素,而且有效抑制了机动车额度拍卖价格上涨势头。因此,完善方案将“警示价”措施制度化,并明确为有条件启动,而非每月常设。

  经研究,为进一步消化拍卖价格非理性上涨因素,同时为方便竞买人熟悉掌握机动车额度拍卖完善方案,在完善方案实施首月和次月(即8月、9月)的拍卖首次出价阶段继续设置“警示价”,以确保机动车额度拍卖完善方案顺利过渡。其中,8月份的“警示价”从2013年3月追溯至2012年9月成交均价的加权平均值74100元;9月份的“警示价”从2013年3月追溯至2012年8月成交均价的加权平均值72600元。

  10月起正式按照机动车额度拍卖完善方案操作,即在首次出价阶段暂不设“警示价”,其后月份的拍卖首次出价阶段是否设置“警示价”,将以9月份成交均价为基准价。如10月份额度拍卖成交均价较9月份成交均价增幅超3%(含)以上且低于6%时,则11月份首次出价阶段启动“警示价”,“警示价”价格设置剔除10月份成交均价上涨因素,取最近三个月(即7、8、9三个月)拍卖成交均价的加权平均值。如10月份成交均价较9月份成交均价增幅超6%(含)以上,则11、12月两个月连续设置同一“警示价”(12月份的“警示价”与11月份相同)。

  三、优化拍卖系统界面。一是系统界面增设“警示价”提示信息,提醒拍卖者本次拍卖是否设置“警示价”。如有“警示价”,则首次出价必须在不超过“警示价”范围内出价,否则系统不予接受。二是价格修改阶段,在保留价格修改数字输入框的同时,在其上方增加了目前最低可成交价,及价格修改值的按钮点击选项,拍卖者既可在价格修改数字输入框中输入修改价格,也可点击价格修改按钮。两种价格修改的幅度范围均为目前最低可成交价的上下300元,然后再输入校验码后确认出价。

  二手车额度统一拍卖

  记者:下一步对机动车额度管理有什么计划?

  答:首先,继续做好前一阶段出台实施的新增私车额度启用后三年内不予过户,二手车额度转让价格不得超过最近一次新增私车额度拍卖成交均价等管理措施的落实。其次,继续推进机动车额度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并以此为平台,深化完善二手车市场额度转让纳入统一拍卖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动车额度管理。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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