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7日电(记者梁鹏)一系列丑闻缠身、频频被媒体曝光的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被河南省统战部等多部门联合调查已近两年,至今尚无结果对外公布。而近日,河南宋基会通过了河南省民政厅年检的消息再次引来各界关注和质疑:调查仍无结果,为何年检已顺利过关?
河南省民政厅以书面形式回复了记者的采访,根据回复内容,河南省民政厅作为其登记管理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履行三项监督管理职责,在日常监管中并未发现河南宋基会存在问题。
一是年度检查工作。民政部门要求基金会提交的年检材料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是在民政部基金会网上年检系统中填写的工作报告,第二是由基金会自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通过河南省民政厅掌握的网上系统年度检查情况,宋基会的原始基金、公益事业支出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均符合相关要求。
二是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基金会的理事会享有最终的决策权,可以依法行使章程规定的职权,包括章程的修改、主要负责人的选举罢免、重大募捐及投资活动的决策以及基金会的分立合并等。对于基金会实现保值、增值的方式,投资决策等具体事宜由基金会理事会按照其内部制度自行决策。作为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管重点在于保障基金会的公益性质,符合非营利性法人的运作规范。《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鼓励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积极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三条,严格规定了禁止私分、侵占、挪用基金会财产;严格处理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严格要求财产的使用方法,严格规定基金会公益支出的比例、限制行政管理和人员成本。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河南省民政厅未发现宋基会有私分财产的情况。
三是违规行为的处罚工作。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除了担负着基金会的日常登记管理工作,还承担着对违法违规基金会的取缔、撤销工作。从近两年来宋基会年度检查情况看,河南省民政厅未发现其有违反条例的情形,也未收到对宋基会违法违规情况的举报。
近两年来,河南宋基会这家所谓的公益慈善机构运行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被渐次曝光,引发了各界强烈关注。在其被曝光涉嫌“善款放贷”等问题后,2011年9月,河南省统战部、民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多部门宣布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但时隔近两年仍无调查结果公布,“被调查”反而成了一再回应社会关注的挡箭牌。
而在被调查期间,河南宋基会又因斥巨资建设宋庆龄雕像、雕像未完工即被拆除等问题一再引发社会质疑,但都被一句“正处于被调查期间”敷衍,相关部门也始终未见回应。一些专家表示,面对社会的强烈关注和质疑,却始终不见正面回应和权威调查结果公布,这已经损害到了政府部门和整个公益慈善领域的公信力。
在河南宋基会通过年检后,引发了诸多质疑,包括其仍处于所谓“调查期”,为何已经年检合格?民政部门究竟有没有参与到调查组中等等。但这些记者在采访函中提出的问题,河南省民政厅在书面回复中均未提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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