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征兵新政五大亮点 创业享税收优惠

2013年08月08日 09:56   来源:福建日报   

  ★退役安置。每年安排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总数10%、国有企业岗位招聘总数1 5%、基层专武干部招录总数15%,用于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可加8-15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

  ★复学升学。复学的大学生士兵可在同科范围内选改专业,专科的还可享受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专升本考试;专科翌年毕业生修完学分的,免毕业实习和论文答辩,入伍时颁发毕业证书;刚被录取的大一新生,高校保留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可复学。

  ★自主创业。大学生士兵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招聘应聘。福建省、市每年组织专场招聘会,鼓励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并以此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单位的重要条件。

  ★经济补偿。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士兵,给予2000-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对返乡应征的大学生,报销差旅费用,发放生活补贴。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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