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动车管理办法将实施 在6个月内办完注册登记

2013年08月09日 09:02   来源:广西新闻网   

  8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对市民所关注的超标电动车是否允许登记、电动自行车登记如何收费等问题进行解答。

  1.问: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所有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注册登记,并现场交验车辆:

  (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者车辆来历证明;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

  申请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证明本人下肢残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2. 问:对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缺失车辆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出厂合格证的,可以办理注册登记吗?

  答:在《办法》实施前购买的在用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缺失车辆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出厂合格证的,可以凭销售企业出具的证明书,或者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合法财产的证明书,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合法财产的证明书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者本人关于车辆来历的承诺书和遗失登报声明办理注册登记。对《办法》实施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申请注册登记,应当提供车辆购车发票和车辆出厂合格证。

  3. 问: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登记的日期具体是从哪一天开始?

  答:8月10后陆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登记工作。南宁市将在8月15日开始办理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各地开展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登记工作的具体开始时间、办理场所、以各地对社会发布的通过为准。

  4. 问:登记期限如何规定?

  答:在2013年8月10日《办法》施行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自2013年8月10日起6个月内办理登记。在2013年8月10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

  5. 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答: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登记业务具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为了方便群众,社区的市城区交通警察大队应当设立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登记窗口。条件具备的交通警察中队,也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登记业务,具体办理条件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进一步的便民利民措施还有:一是根据需要设立更多的登记服务点;二是鼓励销售企业开展带牌销售;三是开展上门服务。在南宁市城区将设置约80个登记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登记业务。

  6. 问: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登记如何收费?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收取工本费。工本费标准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目前,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正在向自治区物价部门申请核定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收费标准,正式收费标准尚未出台,在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收费标准前办理登记不收费。此项收费不高,将远低于机动车登记的收费标准。另外,按《办法》规定,机动轮椅车登记免收号牌、行驶证工本费。

  7. 问: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办理登记是否需要购买相关保险?

  答: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在行驶过程中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因此,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购买保险可以有效解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减少社会矛盾,既有利于对受害人的保护,也有利于车主减轻赔偿负担。根据《办法》的规定,鼓励车辆所有人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购买相关保险。

  8. 问: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允许登记?

  答:超标电动自行车给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等带来危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一般在20-30公里,有些甚至高达40-50公里,极易发生撞人和被撞事故,特别是雨天或其他恶劣天气时,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对《办法》实施前已购买的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可以申请注册登记,并上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发放电动自行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取得临时号牌和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继续使用。

  9. 问:取得临时号牌和临时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如何规定?

  答:取得临时号牌和临时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由自治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目前,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规定取得临时号牌和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为4年。

  10. 问:超标电动车怎样认定?时速有无限制?

  答:目前,电动自行车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凡超出该标准范围的电动自行车均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应当知道,超标电动自行车取得临时号牌和行驶证上路行驶的,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时速。

  11. 问: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修改后,对目前的超标车有何影响?

  答:在《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修订后,取得临时号牌和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新修订国家标准,所有人可以申请更换正式号牌和行驶证。取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对于国家标准修订后,已登记的超标车不符合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可以在规定的年限内继续使用。 (见习记者 梁梁)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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