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五保集中供养率7%,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6个百分点
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实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能让五保对象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提升农村五保对象生活质量的一大举措。近年来,作为农村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我省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但是目前仍然面临着集中供养率偏低的问题。
五保老人不同的选择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三亚市吉阳镇敬老院时,62岁的五保老人符学良戴着老花镜,正坐在宿舍门口的沙发上悠闲地看报纸。“住在这里好,有吃有喝,生病了还有人带去看病。”
由于没有子女,丈夫过世后,吉阳镇中廖村唯一的五保老人李阿兰独自住在政府盖的新平房里。“去敬老院有什么好,和一群陌生人住在一起。”76岁的她对记者说,现在每个月政府发的400元五保金足够自己日常花销,平时闷了就到村里串串门。
据三亚市民政部门统计,全市共有五保对象845人。其中,集中供养26人,分散供养819人,集中供养率不到4%。
多因素造成集中供养率低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和三亚市一样,我省许多市县五保集中供养率都较低。省民政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省五保集中供养率仅为7%,比全国平均五保集中供养率低26%,距“十二五”末全国集中供养率达到30%的目标仍有很大差距。
“五保供养机构建设规模小、建设标准低、设施不完善,供养管理制度缺失以及五保老人的传统观念等是导致我省集中供养率低的主要原因。”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统计数据显示,敬老院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大部分敬老院占地规模小、建设标准低。因为功能配套不齐全,一些老人宁愿独居,也不愿入住自己所在乡镇的敬老院。
我省一些群众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愿到供养服务机构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集中供养比例。“有些老人因为当地风俗习惯的原因,害怕在家以外的地方过世;有些分散供养的老人觉得,个人能拿到手的五保金比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高,因此不愿入住敬老院。”
此外,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已于2006年开始施行,但我省却一直没有出台有关五保供养的实施办法。
多举措提升集中供养率
为提升我省五保集中供养率,近年来,我省通过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项目、“将医疗服务送进敬老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加快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统计数据显示,从2006年—2012年,我省在公办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总资金2.4亿元,新改扩建敬老院113所。今年,省托老院、7家公办敬(养)老院将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预计将新增床位数达1600多张。
同时,还不断提升五保供养标准。今年5月,作为今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我省农村五保供养提标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提标后,全省农村五保月人均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升至380元和459元。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认为,要提升我省五保集中供养率,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继续加大敬老院等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敬老院日常工作经费存在缺口,各级财政应加大对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经费投入;要加大管理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提升管理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出台我省五保供养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本报海口8月8日讯)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