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

2013年08月12日 20:30   来源:天山网   

  8月12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巴楚“4.23”暴力恐怖案件一审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木萨·艾散等5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新疆2200万各族人民坚决支持党和政府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对暴力恐怖分子打击越坚决,越能凝聚新疆全社会的团结。

  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关系各族人民福祉和根本利益。暴力恐怖犯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对新疆社会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给新疆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是对社会秩序和基本人权的严重践踏,是对法制尊严的严重破坏,是对人类文明底线的肆意挑战。事实证明,暴力恐怖活动已经成为影响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威胁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危害。

  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是捍卫法律尊严的必然。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对犯罪分子的容忍,就是对人民群众的伤害。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只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只要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须坚决依法严惩。当今世界,没有一个讲正义的国家,不谴责这样的血腥暴行;没有一个讲法治的政府,会对本国的暴力恐怖犯罪纵容姑息。

  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是维护祖国统一的需要。长期以来,“三股势力”披着宗教的外衣极力用宗教极端思想蒙蔽、毒害人民群众,极力煽动、组织、实施各种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他们的根本目的就是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破坏民族团结。与“三股势力”犯罪活动的斗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分裂与反分裂,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

  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任何一个公正理性的,有良知、有人性的人都不会容忍暴力恐怖犯罪。多年来,暴力恐怖分子在新疆制造了多起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暴力恐怖案件。他们既对汉族群众施暴,也残忍杀害少数民族群众,严重侵害了各族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益,各民族同胞都是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受害者。“4.23”暴力恐怖案件,再次让我们看清了暴力恐怖分子反人类、反社会的凶残本质和丑恶嘴脸。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连上新台阶、民生得到持续改善,步入了历史上经济发展最好最快、人民生活改善最大最多的时期,“三股势力”生存环境、活动空间受到前所未有的挤压。但是,暴力恐怖分子不愿意看到和谐的新疆、发展的新疆,不甘心必将失败灭亡的命运,总是伺机制造分裂,进行破坏活动,妄图阻碍历史车轮的滚滚前行。螳臂挡车,自不量力!我们坚信,暴力恐怖活动阻挡不了新疆大开放、大建设、大发展的步伐,改变不了各族人民求发展、谋富裕、思稳定、盼和谐的主旋律。我们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夯实筑牢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基础,努力创造人心凝聚、社会团结、平安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三年多来新疆的发展证明了这一点,新疆美好的未来更会一再佐证这一点。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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