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贪婪村官敛财3500多万 曾买豪宅嫁女花百万

2013年08月13日 13:49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浙江一贪婪村官敛财3500多万曾买豪宅嫁女花百万

    日前,备受关注的浙江省永嘉县新桥村安置房案在永嘉县法院开庭审理,原本只能容纳300人的法庭一下子挤进了400多名村民旁听。该村村委会原主任余乾寿被永嘉县检察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余乾寿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涉嫌受贿3399万余元,职务侵占199万余元。同案的王启政、陈伟荣、杨金龙也同庭受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他曾扬言打造第二个华西村

    今年58岁的余乾寿,两度担任新桥村村委会主任,前后将近15年。虽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是在不少村民眼中,他是个头脑活络的能人,曾扬言要把新桥村打造成中国第二个华西村,带领村民一起致富。

    但事实并非如此,余乾寿十分擅长运用手中的权力,也十分注重为自己谋福利,更擅长“演戏”,一度使不少村民受蒙骗。

    上世纪90年代初,余乾寿出任新桥村村委会主任后不久,便暴露出贪婪的本性。新桥村紧靠瓯江,为防洪灾,1994年12月,村里决定建设标准堤塘。余乾寿和当时的村支书胡某以个人名义捐资2.16万元建堤塘,深得村民信任,但事后二人都觉得很吃亏,回头就将这笔钱向村里报销了。1995年3月,新桥村筑路填土方,余乾寿个人支付工人劳务费4807元,随后却又向村集体报销,并从中虚报冒领5700元,伙同胡某将其瓜分。1996年,余乾寿、胡某被永嘉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刑,其中余乾寿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缓刑考察期满后的第二年,余乾寿在村委会选举中许诺给村民办实事,并表示将廉洁奉公,结果又当上了村委会主任。

    最开始,余乾寿还能汲取教训,规规矩矩做事。随着村里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余乾寿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诱惑越来越多,他的贪心又开始膨胀,想方设法为自己捞钱。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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