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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今起部分车主跨省违规可在省内接受处罚

2013年08月15日 07:20   来源:海南日报   李关平 周平虎

  机动车省外违法处理再也不用发愁了——

  我省今起试点处理省际异地交通违法

  从今年1月1日起,海南省交通违法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在省外违法的本省车辆,年检时必须到违法发生地接受处罚。而从8月15日起,这部分车主在省内也可办理该项业务,为车主们提供了方便。

现状

  省外违法必须到外省处理

  海南日报新闻热线今年以来接到多位读者反映:本省车辆在年检时查出在省外有交通违法记录,但车主在省内交管部门却不能接受处理。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今年1月1日前,由于全国各地交通违法信息没有联网,我省注册的机动车在省外违法,在车辆年检时,我省交管部门不能获悉并对其进行锁定。因此,本地车在办理年检前,只要接受本省交通违法处理,即可办理年检。但联网后,外地违法没有及时处理则不能办理年检。

  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当时公安部还没有建立起异地受理违法业务的机制。在省外有违法记录的机动车主,只能亲自前往当地或者委托当地机构、个人办理该项业务。

  对策

  交通违法查询系统全国联网

  今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均加入了全国“六合一”交管综合应用系统,交通违法查询系统全国联网,这就意味着我省交管部门能够在系统中获悉本地车辆在外省的违法记录,并对其进行锁定。因此机动车在年检时,车主需要处理省内外交通违法记录才能办理年检。

  “为更好地方便群众,省交警总队在总队和部分市县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试点处理省际异地交通违法。”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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