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拟控制机动车总量增长 完善公共交通体系

2013年08月15日 08:13   来源:厦门日报   

  今后,厦门市的机动车总量增长或将受到控制。14日,《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提出“控制机动车总量增长”这一说法。

  记者注意到,草案提出,厦门市政府应当根据本市环境容量,确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为实现上述目标,草案提出几条路径。例如,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鼓励燃煤锅炉实行清洁能源改造,停止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燃煤锅炉的审批,减少能源活动产生的大气污染物。

  还有,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构建便捷的城市交通网络,鼓励绿色出行。控制机动车总量增长,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检测方法,加快淘汰高排放机动车,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总量。

  不过,草案并未就如何控制机动车总量增长进行具体阐述,也未见实施计划时间表。

  据悉,截至上月底,厦门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97万辆,今年内预计将突破百万辆大关。

  而空气中的PM2.5含量有相当一部分来自机动车尾气。草案的发布意味着,厦门市对过快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的控制已提上议事日程。此前,社会上曾多次传出厦门将对小汽车实行“限牌”的消息,但截至目前没有相关政策发布。

  草案初稿全文刊登在昨天出版的《厦门日报》和厦门人大网站(www.xmrd.gov.cn)。自草案公布之日起至8月2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草案提出书面意见。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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