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救灾物资储备能力,从7月5日起,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向全省7个州级、39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调运了10个品种的救灾物资,共计价值2569万元。
在省级代储救灾物资中,有棉帐篷、棉被、军大衣、绒衣裤、雪镜、行军床、雨衣、雨鞋、毛毡等物资,共计装车58辆。省民政厅要求各地严格按照《青海省省级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代储物资的接收和入库工作,做到账目清楚、分类存放,进一步加强储备物资管理,确保救灾物资安全。要求各地规范使用储备物资,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确需动用省级代储救灾物资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同意,确保救灾物资及时、顺利到达受灾地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民政厅将对各地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情况随时进行检查。(青海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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