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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政府雇佣人砍伤拆迁对象 回应:施工方所为

2013年08月19日 17:45   来源:华西都市报   

遂宁中医院的重症监护室。

躺在病床上的李志彬。

  17日中午,网友“@宁刚才来”发布微博称:“16日上午,遂宁市蓬溪县蓬南镇镇政府竟然雇佣社会人员砍断农民李志彬双腿,事发地蓬南镇昆仑村 1 社……”该微博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截至18时,已经被网友转发了 3 万多次。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向蓬溪县有关部门求证获悉,伤者李志彬系拆迁对象,打人方是施工方,并非镇政府所雇佣社会人员。目前,蓬溪县公安局已立案调查,将适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记者求证多位爆料网友称不在现场

  17日中午12点12分,网友“@宁刚才来”发布微博称,16日上午,蓬南镇昆仑村1社发生纠纷,镇政府竟然雇佣社会人员砍断农民双腿……博文后还配发了多张血淋淋的照片。此骇人听闻的微博一经发出,被网友迅速转发,一时间,蓬南镇镇政府、蓬溪县政府乃至遂宁市政府都被推上风口浪尖。

  昨日下午,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宁刚才来”,对方称:“我现在正在深圳工作,我不在现场,这个内容是李志彬的亲属发给我的,他的这位亲属目前也在深圳工作。对于事情的经过,他表示非常气愤,希望公安局能够立案调查,他也将帮助李志彬维护自己的权益。”

  随后,记者又辗转找到了多位网上爆料人,多名网民称自己是转发并不在现场。其中一位网友彭小姐称,她自己住在蓬南的临镇,事情都是听大人在说,她给了记者一个知情人刘先生的电话号码,随后记者与刘先生取得了联系,刘先生说自己在成都工作,老家是蓬南的,也是听家里人在说,可以帮助记者联系在场人员。

  不过截至昨晚记者发稿,记者没有收到刘先生的回复。

  官方回应李家拆迁补偿要价过高,协调无果

  昨日下午5时,遂宁市市政府微博“遂宁发布”、蓬溪县宣传部官方微博“蓬溪发布”对此回应:李志彬在蓬溪县城经营灯具及小五金,其原老家房屋残留物所处位置在遂广高速K25+500红线内,因他举家外出多年,房屋早已破烂垮塌,只剩四周残缺不全的地基石。

  2012年11月26日,蓬溪县遂(宁)广(安)遂(宁)西(充)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办公室,会同乡镇村社干部及社员代表实地进行了勘察丈量,该房屋残留物长12.4米,宽7.4米,按照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政策,该残留物只能补偿40-60元/平方米。县协调办和镇政府人员多次对李志彬宣传政策,动员其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均遭到李志彬的拒绝。李志彬提出赔偿15万元的要求,并由镇政府另安排落实宅基地,这两个条件达到了才同意拆迁。由于镇政府、县协调办按政策不能达到他的要求,从今年3月至今李志彬多次到该残留物附近阻工。镇政府、县协调办数次找李志彬及家人做思想工作,但均遭到李志彬拒绝。

  6月底,镇政府考虑征拆工作已大面积结束,就李家的个案同意提高为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7月25日,县协调办、镇政府召集李志彬座谈商量该残留物补偿问题,但李志彬坚持少了15万不谈,没有与镇政府达成协议。

  初步调查李多次现场阻工,打人者是施工方

  遂宁市市政府微博“遂宁发布”、蓬溪县宣传部官方微博“蓬溪发布”还回应称:16日上午9时许,李志彬带着其妻唐勤、母亲杜治秀及两位社会朋友并没有到镇上,而是直接到了其房屋残留地现场,李志彬支使其母亲阻止现场施工。县协调办和镇政府接到李志彬及家人在现场阻工的情况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劝解,现场劝导近1个小时,无果后,县协调办和镇政府人员要求李志彬到镇办公室协商,李志彬不接受,县协调办、镇干部没办法只有离开现场。

  据村民介绍,县协调办、镇干部离开现场后,李志彬及家人与施工方先是进行口头争辩,之后,施工人员将其母亲和妻子强制带离施工现场,李志彬见状与施工人员对骂,随之两方人员相互发生抓扯,施工人员将李打伤。

  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蓬南镇党委政府安排干部及时将李志彬送往医院医治。县委、县政府协调施工方预付5万元先期治疗费。据医生介绍,李志斌目前没有危险,生命体征平稳。当地公安机关对该事件已立案侦查。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胡旭阳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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