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适房上市交易量不足百套

2013年08月19日 16:48   来源:合肥晚报   
    备受关注的杭州市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定近日出台。该政策明确,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的经适房可上市交易,不过经适房住户要按评估价与当时经适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记者昨天从市房管局获悉,合肥市相关政策已在一年前出台,合肥门槛低于杭州,但截至目前,交易量尚不足百套。

    合肥门槛低于杭州

    记者对比合肥与杭州的政策后发现,合肥的经适房上市交易政策明显宽松一些。合肥版政策同样允许购房合同满5年的经适房上市交易,其中,2005年5月1日至2008年1月10日期间所买的经济适用房,按照该住房市场综合评估价的15%比例向政府缴纳收益金,即房屋基准价×建筑面积×15%。2008年1月10日(含)以后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差价的40%向财政部门缴纳土地收益金等价款,即(房屋基准价-购房价格)×建筑面积×40%。

    不过,合肥房屋基准价制度作出调整:税务部门已取消一般的存量房交易中采用的基准价格,所以,“房屋基准价”将按照税务部门的计税价格来代替。

    经适房交易量较小

    据悉,合肥的经适房项目共有3个,分别为同和·民康、滨湖惠园、丁香家园。其中,同和·民康项目建于2005年,是合肥首个经适房项目,2006年开始对外销售。目前该小区已满5年,按照规定已经可以上市交易。

    如果市民想卖经适房,应到合肥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并填写《合肥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审批表》。申请人须填写上市原因,包括买卖、交换、赠与、离婚析产、抵债等选项。此外,原申请家庭成员须出具“是否同意上市”的意见。经济适用房过户前,先缴纳税费,再按照标准补交土地收益金,然后再办理二手房权属交易相关手续。

    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合肥市进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数量并不多,没有超过100套。

    合肥市房产局信息综合处处长谢华友告诉记者,合肥经济适用房目前交易量较少,主要是因为可供交易的房屋数量小。目前,合肥共有经济适用房2000多套,只有同和·民康小区的980套满5岁。“因此,只有同和·民康的经济适用房允许上市交易,这个基数本身就比较小。”

    全国态度各不相同

    其实,对于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上市,各地态度也表现不一。

    据了解,目前,包括杭州、济南、南京、长沙、武汉等地,均放开了经适房上市交易。而北京住建部今年年初则称,拟禁止经济适用房直接上市进行交易,逐步建立经济适用房封闭运行机制。

    从放开的条件来看,满五年是一个普遍的规定,但各地对缴纳的土地收益率不尽相同。目前,济南方案要求按照差价的70%向市政府缴纳收益价款,而南京规定溢价部分50%要上交政府,武汉则是按照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70%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

    

(责任编辑:武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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