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青海省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同比增21.8%

2013年08月19日 09:55   来源:青海日报   卢海

  我省财政坚持民生优先,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补足短板,上半年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3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8%,有力保障了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支出需求。

  今年以来,省财政坚持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安排资金42亿元,提高了城乡低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大学生“三项制度”等补贴标准。继续提高部分民生政策补助标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从每亩45元提高到75元,农村危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户2.2万元和1.7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400元提高到470元。

  为提升基层保障能力,省财政今年继续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提前下达第一批转移支付新增补助资金9亿元,保障基层教育、支农、科技、文化等法定支出,重点民生项目配套以及基层组织运转和社区“两委”成员报酬提标等方面支出。调整后,我省乡镇公用经费达到4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大小村分别达到4万和3.5万元,社区运转经费在5.5万元以上,补助标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西部省份前列;社区“两委”成员报酬统一提高至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前两年实现国家目标。

  省财政全力推动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今年对学前一年和中职教育实行免费资助政策,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极支持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医疗救助和村医补助;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有效保障了城乡养老、就业、低保等方面的支出;支持推进城镇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规模;支持推进免费开放公共博物馆、纪念馆以及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支持全省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作按时完成。

  今年,省财政还不断完善财政扶持大学生就业政策体系,落实奖励政策,支持开展专项培训、建设孵化基地,继续提高大学生“三项制度”补贴标准;积极支持“菜篮子”工程产、供、销各个环节建设,依托现代农牧业生产发展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大力支持设施农业蔬菜生产和畜牧业生产发展,加大市场供应储备,支持平抑市场物价。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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