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年报》报道,2013年上海市城镇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讲由2012年的29588元调整为32813元。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披露了这一消息。
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同步递增”。
2013年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18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9%。现根据这一比例数,2013年城镇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由2012年的29588元调整为32813元。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