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将严查伪造材料骗取购房、租房等行为

2013年08月20日 08:51   来源:人民网   孙小静

  即日起至年底,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此前,为贯彻落实《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8月初,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

  一是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限购”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情况,重点查处通过虚构劳动合同,伪造社保、纳税、婚姻证明材料的方式,为交易当事人骗取购房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交易当事人伪造法律文书逃税的处罚力度,在交易登记、税收征管环节一经发现即移送公安机关,一经查实即停止网上备案资格,并按相关法律规定禁入行业;

  三是在交易环节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的资格审核,明确其网上备案资格时效,不得超过在房管部门的备案有效期限,同时未在房管部门备案注册的经纪人,不得办理合同网上备案业务;

  四是严厉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从事“群租”业务,或者为“群租”提供经纪服务的违规行为;

  五是依法查处房地产经纪企业和执业经纪人,涂改、出租、转借、转让经纪执业证书的违法行为。

  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表示,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管,是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以来,本市房管、工商部门通过对一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发布虚假广告、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等典型案例的严肃处理,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环境。今年下半年,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经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市房管局重申,上海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住房限购、差别化的信贷、税收等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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