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失业人员或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3年08月20日 00:00   来源:新安晚报   

  从今天起,合肥市法制办将就“关于修改《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集意见。据悉,失业保险将实行市级统筹,今后合肥市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将扩大。

  征求意见稿提出,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包括: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救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遗属的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住院分娩的失业人员的生育补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支出。

  失业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王强、夏峰琳、姚一鸣)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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