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公务接待制度完善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海南省将依据《关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开支的意见》要求,从2013年起,除涉密部门外,定期公开“三公”经费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此外,还将制定公务接待制度,完善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等,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纪检监察部门将把厉行节俭、严控行政开支工作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
据悉,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开支的意见》,要求切实做到厉行节约,严控和降低行政成本,确保全省中心工作和重点民生支出需要。
《意见》提出,定期公开“三公”经费信息,认真听取社会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从2013年开始,除涉密部门外,省本级所有部门(单位)原则上必须公开当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同时,逐步实现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各预算部门(单位)要定期将厉行节约、严控行政开支情况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审核备案,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说明情况或作专题汇报。要把厉行节约,严控行政开支工作纳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对不认真落实厉行节约、严控行政开支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意见》还规定,严禁以会议、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用严禁列支公文包、高档文具和纪念品;加强对大批量购买办公用品票据的审核,确保票物相符。
根据《意见》,海南省将从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总量控制、公务车辆定编管理、因公出国(境)审批把关以及严格基建项目立项审批等方面严控行政开支;强化制度性约束,明确支出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制度,完善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建立完善预算部门(单位)和财政部门基础信息管理数据库,不断完善定员定额管理体系,科学编制财政预算;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和强化资产管理,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