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乱借钱将受严控 应有制度约束

2013年08月31日 09:0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赵鹏飞

  制止违规融资 做好债务统计

  针对外界关注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问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高风险地区债务监管并督促地方研究制定逐步化解的措施,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专家认为,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形势整体可控,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也不得不防。要尽快建立预算软约束制度、分类管理政府债务以及及时披露信息等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提高财政运行的透明度,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地方债并未整体失控

  近日,审计署公布了对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抽查”结果,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5万亿元,两年来增长12.94%。根据审计报告,有9个省会城市的债务率(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超过100%,最高的达到219.57%。

  “应该说,大部分地方政府把借来的钱都投向了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改造、交通运输等方面,这样的投资方向是正确的、科学的,也就是说,这些债务形成的都是一些优质的实物资产。”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周立对本报记者说,从银行借贷导致的短期内期限错配可能造成流动性问题,但地方政府主要将债务资金投资于在未来可能获得较高收益的基础设施上。

  专家认为,包括国有资产在内,目前政府拥有的可变现资产较多,有能力应对部分债务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当前地方政府总体负债和国有资产总量相比,应该还是个小数目。整个国有资本的偿债能力是相当强大的。”周立表示,虽然中国地方债务规模还要系统摸查,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现在没有爆发债务危机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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