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村涉嫌违法占地50余亩 查处一年仍未执行

2013年08月22日 16: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胡健

  近日,有村民反映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津良庄村50余亩土地被非法占用,其中包括20余亩的耕地。记者经过两天走访,当地土地部承认确有其事,但其中7亩地于2012年进行过查处,时隔一年之久仍未执行。原因系与相关扶贫政策相矛盾,对此,土地部门也颇显无奈。

  8月20日,记者来到吕梁市方山县津良庄村,村民们经过丈量认为该村东河槽、南沟湾和神堂坪三处地方土地面积超标且不具备相关手续。对此,记者走访了方山县国土资源局和该村所在的圪洞镇土地所。

  20日上午,方山县国土局副局长薛秀平与记者实地探访了位于津良庄村东河槽地段的宅基地,经核查该处宅基地共占地17.6亩,在县国土局出具的《方山县2010年第一批村镇建设用地汇总表》上显示,该地段实际批准了10.312亩的城镇居民住宅用地。对于超出的7.288亩的土地,薛秀平表示该地段为2010年山西省扶贫办的移民扶贫政策,只需提供扶贫办移民文件便可不需土地部门的审批手续,告知记者前往方山县扶贫办查看文件即可。

  对此,方山县扶贫办林姓副主任对记者表示,扶贫办的移民政策为南沟村村民迁入东河槽的宅基地,但也须以土地部门的相关土地手续为前提,不可能以移民文件为依据建设宅基地。当记者第二次采访国土局时,薛秀平为记者出示了2012年关于东河槽违法占地的卷宗档案。

  在方山县国土资源局出示的2012年5月17日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显示,经查,方山县圪洞镇津良庄村南沟自然村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于2011年8月非法占用南沟自然村集体土地4697.1平方米修建移民新村,根据相关法律对津良庄村村委会处以没收违法建筑物和罚款70456元的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方山县人民政府或吕梁市国土局申请复议,或三个月内向方山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方山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但时至今日一年多时间过去,处罚仍未能执行。对此薛秀平表示,“东河槽移民已经构成违法占地的事实,但与扶贫政策相矛盾,同时又符合规划。下一步我们会将情况向上汇报,交送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对于村民反映的神堂坪违法占地十余亩,被时任村干部一夜之间安置给个户,圪洞镇土地所所长白志斌也默认了这一事实。当记者要求查看神堂坪有关宅基地的土地批复文件时,白志斌说,“没有资料,因为他是非法修建的,是无证的,肯定是违法的。”关于违法占地的亩数,白志斌说道,“具体多少数量我们也不太清楚。因为这个事情我们也接了四、五十个信访案件。去年人家反映过这个情况,说原来村干部突击安置个户宅基地了,我们也没有去调查这个事。”

  村民反映的第三个地方位于津良庄村南沟湾的安居工程项目,记者在县国土资源局查看到的2010年和2012年土地审批文件上显示,南沟湾地段分两批共批得4.344亩和15.8295亩的城镇居民住宅用地,共20.1735亩。但在2013年5月31日津良庄村村委会与吕梁市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津良庄安居工程开发合同上显示,该工程共占地50.4亩。对于超出的30亩土地,薛秀平表示,“目前从工程开发进度来看,还没有构成超占土地的事实,无法进行查处。”

  圪洞镇土地所向记者出示了7月15日对该安居项目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理由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修建用途。针对的便是开发合同上提到的修建门店等商业用途行为。对于津良庄村的安居工程,当地一位贺姓副县长明确表示不可能建成。“他要修高楼是绝对不可能的,纯粹是胡闹。因为实现集中供热要向很多部门审批手续,是不会给他批的,高楼就根本建不起来。”(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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