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社会管理创新,省财政从2012年起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推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努力改善社区社会管理服务条件。
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省财政遵循对西宁市每个城市社区服务设施按总投资的70%给予奖补,对其他地区每个城市(镇)社区服务设施项目按基本建设总投资的80%给予奖补的原则,支持了全省8个州地市共61个城乡社区业务用房的建设。今年我省再次安排4000万元改善社区服务设施,补助资金重点向西宁和海东倾斜,并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藏区城乡社区建设给予支持。
通过“十二五”期间财政的连续投入,我省将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社区服务中心,从而明显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