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公安局长等3人因“摔婴”事件处理不当被撤职

2013年08月23日 17: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曹铮

  今日,记者从河南林州市宣传部获悉,因对“摔婴”事件处理不当,已撤销林州市公安局长、书记魏书平,政委杨承栋,副书记苏祥顺等3人职务。

  今年7月18日晚,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饮酒后,在一家KTV门口遇见一对抱着7个月大婴儿的夫妇,在没有任何争执的情况下,他将婴儿夺走高举过头摔在地上。这一举动导致婴儿当场昏迷,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女婴颅骨3处骨折,颅内有淤血,极有可能留下后遗症。此后,林州市公安局仅对涉事民警郭增喜处以关禁闭15天的内部警务纪律处理。

  一月后,此事被曝光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被摔伤孩子虽然已出院,但其父母在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仍担忧孩子会否留下后遗症。

  在各方舆论关注下,8月17日晚,涉案民警郭增喜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8日上午实行异地关押,于22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同日,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郭增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8月18日晚,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对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副书记三名主要领导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同时,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润超主持林州市公安局工作。

  8月23日,林州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向中新网记者证实,因对“摔婴”事件处理措施不力,河南林州市委、市政府当日决定,对林州市公安局局长、书记魏书平撤销局长职务、留党查看;对政委杨承栋撤销党委副书记、公安局政委职务;副书记苏祥顺也被撤销职务。

  已被停止执行职务的林州公安局局长魏书平稍前向媒体表示,他第一次听到关于“摔婴”事件的汇报,是7月19日7点30分,即事发后次日。按照规定,涉警违纪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但经过讨论,考虑到林州公安的整体形象,并没有将此事上报。“但不上报不等于不处理”。(完)

(责任编辑:袁霓)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