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更多的住宅将像“搭积木”一样造起来。今年下半年,各区县政府在本区域住宅供地面积总量中,应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20%的装配式住宅,2014年应不少于25%,2015年应不少于30%,切实转变本市城市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日前,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建设交通委等五部门关于本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意见。
装配式建筑,是指采用预制构件或部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居住建筑和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本市装配式住宅鼓励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其住宅单体预制装配率(墙体、梁柱、楼板、楼梯、阳台等住宅结构中预制构件所占的比重)应不低于15%,其中外环线以内区域的项目应不低于25%,住宅外墙采用预制墙体或叠合墙体的面积应不低于50%,并宜采用预制夹芯保温墙体。
根据该意见,各区县应在每年建设用地供地面积中,落实一定比例面积的装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落实比例。按照“不同区域分类推进”的原则,本市内环线以内地区、徐汇滨江等“十二五”重点开发区域、大型居住社区和郊区新城,是本市装配式建筑重点发展区域。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