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小区用地遭强占 支付租金或有困难

2013年08月23日 09:15   来源:广州日报   杨波 实习生伍翠娴
    三水区恒达花园用地遭强占持续发酵
 
    本报连续报道的三水区恒达花园小区用地被公共自行车站强占用地的事件持续引起当地关注。昨日记者获悉,小区业委会已经正式提出,要求区环运局或承包商支付自行车站点租赁费用,但随后引来部分网民反对。而区环运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在财政上并无多余的资金可以用于租赁场地,目前与业委会仍在协商中,尚未达成一致。

    业委会:

    环运局应象征性支付租金

    两个月前,三水区环运局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占用恒达花园小区用地设公共自行车站。此事遭到该小区业委会的投诉与抵制。7月19日,区环运局正式对业委会回应此事,发函说明占地原委,建议业主委员会征询全体业主对公共自行车站点无偿使用部分恒达广场公用地的意见。

    7月30日,恒达花园业委会在复函要求区环运局公开道歉,且为表示承认并尊重业主的物权,应象征性缴纳少量租金,签订租赁合同。

    对此,网友“放肆地笑”在三水本地论坛发帖表示反对,“环运局作为政府部门,每一分钱都是从纳税人身上得来的,我作为纳税人,绝对不同意政府出这笔钱。”他分析,环运局侵害恒达花园业主的利益构成事实,恒达花园维权也在情理之中,但若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搬迁是唯一的选择。

    对此,不少业主向记者表示,收取租金其实也只是象征性的意义,根本原因在于该项目名为公益,但实际却是商业运作。“有公司承包后在运作,也就是拿来营利,收费自然是理所应当”。

    小区居民陈女士表示,有政府出资或者是承包公司出资支付租金,并不会影响站点的运营,且商业运作付出适当费用很合理。“公司在运作支付租金也就是在投入,合情合理,没什么不对。”

    环运局:

    尚在协调之中

    区环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共自行车项目作为公益事业,如果要付场地租金的话,操作上比较困难;其次,在财政上,公共自行车项目是招标项目,部门并没有多余资金可用于支付租金。“如果要收租金,我们确实很困难。”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与小区业委会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仍在争取业委会的支持,希望业主们可以把场地借给政府用。“实在不行,修改站点的位置也是一种办法。”

(责任编辑:武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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