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价刚需外逃 南京异地购房公积金一年可一取

2013年08月26日 17:33   来源:南京日报   

  南京的高房价让刚需一族感觉“吃不消”,不少市民选择去句容、滁州等都市圈城市购房。到外地购房能否用上南京的公积金?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异地贷款购房提取公积金和在南京本地一样,一年可提取一次。

  市民钱小姐公积金账户余额有5万多元,目前正着手买房,“南京的房价太高承受不起,打算去句容买一套,不知道能不能用南京的公积金去贷款。”她致电本报询问。

  “要享受公积金贷款利率,只能在公积金缴纳的行政区域内买房,用南京的公积金到外地贷款买房目前还行不通,但可以支取账户中的余额去还房贷。”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负责人解释,钱小姐到句容购房后,可以在买卖契约登记备案一年内,到南京公积金中心办理账户余额提取手续。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间为任一个月的前半月,房子的贷款还清后则不能再提取。

  据介绍,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时,如购买的是商品房,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首付款发票和本人身份证,先去单位开现金支票和提取申请单,之后去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网点办理。如果买卖契约上有夫妻双方的姓名,两人提取时都需要带结婚证;如果买卖契约上有直系亲属的姓名,提取时需要带户口本,若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则需提供公证书。若买卖契约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姓名,另一方提取时需要带结婚证。

  如果异地购买的是二手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现金完税证》、《房地产买卖契约》和本人身份证,到单位开现金支票和提取申请单后,再去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网点办理。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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