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2013年08月26日 09:47   来源:青海日报   

  从农村转为城镇户口后,能不能主动退出或交回承包的林地?

  可以主动自愿地退出或交回承包的林地,但早退出与晚退出能够获得的林地补偿不同。自愿退出或者交回承包的林地时,应当履行退出或交回手续,签订协议,注销林权证,这是获得退出林地补偿的基本条件。

  当承包林地退出或交回村(牧)委会时,林地上的林木怎么处置?

  凡退出或者交回的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属于公益林的人工林木,由政府按当地评估市值(指实物价值)给予补偿。属于公益林的天然林木则不予补偿。属于商品林的林木,由所有权人对林木进行处置,达到工艺成熟的林木可以申请采伐;为苗木的应当做销售处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优先收购符合质量标准的苗木用于本地营造林工程;幼龄林林木,可通过林木所有权流转,继续本周期的培育和经营。

  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农牧户,转户后想把承包林地转给林业部门可否?

  如果当地政府制定了委托林业部门收购、管护经营集体林地的具体政策,你就可以联系当地林业部门让他们收购你的林地。

  虽然已经转户到城镇居住,可否在原居住地经营林业?有什么政策?

  可以通过流转方式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成立林业管护经营组织从事林业经营管理,在税费征收、林业贷款、林业投资、技术支撑、财政补贴、林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待遇与国有林业单位是一样的。

  【编后】

  从8月6起,青海日报开辟专栏,撮要对青海省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进行解读。户籍涉及教育、就业、结婚、买房等一系列生活工作大事,也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大事。虽“专栏”就此告一段落,但我报将一如既往关注这方面工作,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第一时间把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及时准确传达给人民群众。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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