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拆除前的违建
昨天的违建拆除现场
拆除公告昨天仍贴在2605号大门上。
人济山庄的“最牛违建”的15天限拆日期到今天就是最后一天。截至昨天下午5点半,4名工人仍在违建的东侧屋顶上忙碌地敲打着假山。由于张必清在15日内自行对违建进行了拆除工作,海淀区城管不会对其进行强拆。
违建假山部分解体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人济山庄外的过街天桥上,通过望远镜,看到小区内B栋楼顶违建上有三名身穿橘色反光背心的工人坐在假山上用锤子进行敲打,他们身上并未采取安全措施。违建东侧北段能明显看出假山已被拆掉一大部分,里面阳光房上的大块玻璃也拆除完毕,只剩下白色框架,和原本的“高度”相比,现在的东侧违建已“矮”了半截。原本东侧假山上的所有树木都被拆除,只剩下防护网下罩着的假山体。
记者进到小区内发现,B栋26层的楼梯间内依旧堆着不少杂物,有拆除下来的假山外壳,也有一些树杈和废料。“他们家的工人这两天的工时明显变长了。原本每天中午11点就歇了,下午快2点才开始拆,现在提前一个小时就施工。下午原来不到5点就歇了,现在也要干到小6点。是不是着急完工啊。”楼内居民称,张必清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会在10日内将违建拆除,但到现在西侧楼顶上的违建还一丝未动。“估摸着这工程不是一时能拆完的。”
自拆临期城管不会强拆
昨天,在违建建造者张必清家2605号的大门上依旧贴着海淀区城管开出的限拆公告,上面写着:从8月12日起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将对违建进行强制拆除。日前海淀区城管紫竹院队副队长陈郁就拆除违建一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张必清15日内自行拆除,海淀城管便不会强制拆除,并表示工期的长短要根据违建的内部结构和框架来看,暂时不好估计何时能拆完。但当记者询问违建的拆除工作会不会拖延至两三年时,陈副队长表示“那不可能”。
昨天,海淀区城管表示,张必清在自拆工作展开后态度不错,既然他已在15日内开始自行拆除,并且鉴于违建的面积较大,拆除起来需要时间,即便在15日之内没有拆完,城管也不会进行强拆。海淀城管还表示,暂时不会给张必清拆除违建的期限定下具体时间,目前的工作还是以保障拆除安全为主。今天海淀区城管将就人济山庄违建一事开会讨论,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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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拒配合调查 5处违建被曝光
15天内不自行拆除将被“强拆”
继“冻结房产交易手续”后,本市打击违建再出“重拳”,今天,本市治违专项行动首次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违建信息。记者昨日获悉,公告中5处已被冻结房产的违建需在15日之内自行拆除,否则区、县政府将予以强拆。这5处违建涉及东城、西城、朝阳、房山和昌平5个区,面积达到618.9平方米。
全市治违首发拆除公告
日前,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查处居住区内违法建设流程,包括联合认定、冻结房产、约谈教育、媒体曝光和强制拆除五个步骤。截至8月19日,全市已经有318处违建房产被依法实施冻结。
今日,市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在《北京日报》发布公告,对全市5个区县5处已实施冻结房屋产权交易手续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统一的公告公示,依法对违建业主做出拆除违建提示,并重点表明逾期仍未拆除的,区、县人民政府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涉及5区619平方米违建
据介绍,公告中的5处违建,均已被冻结房屋产权交易手续,且目前业主拒绝配合调查。违建情况表上包含了违建业主姓名、违建位置、违建基本情况等信息。记者获悉,5处违建涉及5个区,分别位于东城区东四七条、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10号院、朝阳区金盏北路晴翠园、房山区长阳镇悦盛路五号院、昌平区北七家镇王府花园明义府。
5处违法建设的面积达到618.9平方米,包括私自搭建阳光房等多种形式。其中,位于昌平区的违建面积最大,达到211平方米,形式为在原别墅房屋周边改、扩建。朝阳区的违建为房屋后院绿地内扩建房屋,达到三层188.4平方米。东城区私自搭建的二层砖混结构违建约140平方米。其余两处违建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阳光房。
15日内不自行拆除将强拆
公告明确,违建当事人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逾期仍未拆除的,区、县人民政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强制拆除。
同时,违建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公告中公示的地点配合调查。指挥部工作人员表示,这样不仅可以让违建当事人知晓自己应依法履行的义务,也让执法机关依法向违建当事人提示了违建被依法拆除的风险,向违建当事人告知了应该配合开展的工作。
指挥部负责人表示,此次是本市治违专项行动中首次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违建信息,也是本市全面向城镇居住区内违建“开战”以来,先期打出 “冻结”房产交易手续的“重拳”后打出的又一记“重拳”。这一举措,将对居住区内违法建设起到震慑作用,助推违建人自行拆除违建。
5处违建信息
所属区县 建设位置/业主姓名 基本情况
东城区 东四七条106号/郭桂金 私自搭建二层砖混结构违法建设面积约140平方米
西城区 右安门内大街10号院1号楼二层7单元205号/程连真 违法搭建阳光房面积约50平方米
朝阳区 朝阳区金盏北路8号晴翠园168号/谭磊 在房屋后院绿地内扩建房屋,共计三层188.4平方米
房山区 房山区长阳镇悦盛路五号院14号1单元102/李杰 北侧占用附赠小院搭建阳光房,南侧在下凹式地下室上搭建阳光房,面积29.5平方米
昌平区 昌平区北七家镇王府花园明义府46号/徐平 在原别墅房屋西侧、南侧、北侧进行改、扩建,共约211平方米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