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宁 摄
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等13人涉嫌假借销售商品为名,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付高额回报,被控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人民币26亿余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今天上午,这起本市金额最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预计将连审4天。
投资人抓阄决定谁来旁听
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9年12月至2012年5月间,朱梓君、徐苏宁先后伙同肖章定等人,假借销售商品为名,以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联合加盟方案”为依托,通过网络、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给付高额回报,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人民币26亿余元。去年5月9日至11日,13名被告人分别被查获归案。
检方认为,13名被告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13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朱梓君、徐苏宁、肖章定、张涛、刘京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余8人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今天庭审,共有20多名被告人家属和10名投资者代表到庭旁听,21名辩护律师在辩护席上分坐了两排。在法院外面,仍有两百多名投资者希望旁听庭审,他们是从各地赶来,据说因为来的人太多,只能通过抓阄来决定谁能旁听庭审。
一名辩护律师在开庭前表示将作无罪辩护,他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承诺的是固定回报,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的经营模式中,只承诺以赢利的25%返利,是浮动的。第一被告朱梓君的律师认为,巨鑫联盈公司的运作过程是消费者参与销售分配,很多购物都有返利。
被告人受审互相推责
上午10时,13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其中有4名女性,见到旁听席上久未谋面的家人,有的被告人微笑着示意。
第一被告朱梓君27岁,北京市人,职高文化,是巨鑫联盈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他受审时神情淡定,陈述思路很清晰,说起话来滔滔不绝。朱梓君当庭否认全部指控,认为巨鑫联盈公司的销售是实际行为,且没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付高额回报,朱梓君还表示之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不完全属实,他在一定程度上是在替第二被告徐苏宁“扛事儿”。
朱梓君称,自己只是二把手,第二被告徐苏宁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财务是由徐苏宁负责,他也要向徐苏宁回报。朱梓君还表示,第三被告肖章定是他的“师傅”,肖章定是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总裁,曾因传销于2007年被浙江省衢州市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1年6月才刑满释放。
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的巨鑫联盈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17日。公司在宣传材料中宣称,公司致力于打造集酒店、餐饮、票务、旅游、休闲、娱乐、养生、教育、汽车、地产、零售业、电子商务为一体的多元化、立体式服务平台,产品涉及近200款。
4.5万会员建立层级关系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成立于2005年的巨鑫联盈公司在短短的3年里以高额回报为诱惑吸资几十个亿,从大学教授到下岗女工都倾囊而出。公司宣称在全国有4.5万会员,收取入门费、加盟费,拉人头建立层级关系,给加盟商发“工资”,公司主要业务就是拉会员加盟。公司宣称的返利模式为,拿出销售业绩的25%,分成25期,以每期1%作为分配给消费者的利润。消费者花3万元入会消费,即使公司销售业绩下滑,消费者也能得到7500元保障基金补偿。
王女士退休前一个月被已退休的老同事拉入加盟。按照对方的许诺,只要她出资3万元,第一个月可拿300元,七个月内每月发工资至3万元完全返完,之后还会有5个月的分红。这样算来,除了3万元本金,还能净赚十几万元。此外,公司还会给她3万积分,用于在公司的卖场上购物。然而,王女士的发财梦刚开始不久,公司就被查封了。她连续5个月下来共领了1500元,3万元资金多数打了水漂儿。
去年5月10日,北京市公安机关以非法吸资为名查封了巨鑫联盈在国内的所有营业网点。邱伟
13名被告人涉案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学历 职位 被控金额
朱梓君 男 27岁 北京 职高 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 26亿余元
徐苏宁 男 56岁 北京 大专 董事长 26亿余元
肖章定 男 42岁 浙江 初中 总裁 21亿余元
张 涛 男 32岁 河北 大专 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3.7亿余元
刘京川 男 28岁 北京 本科 原副总经理 3.7亿余元
倪志恩 男 48岁 四川 本科 执行总经理 19亿余元
邢安平 男 51岁 北京 高中 培训总监 25亿余元
尹立强 男 33岁 北京 高中 客服总监 25亿余元
刘 颖 女 52岁 北京 大专 财务总监 11亿余元
汤水花 女 31岁 江苏 市场总监 11亿余元
张艳芳 女 27岁 北京 大专 审核部经理 26亿余元
郭 强 男 28岁 北京 大专 呼叫中心经理 25亿余元
李春华 女 54岁 北京 本科 石景山服务中心负责人 6000余万元
(责任编辑:袁霓)